关于本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制度再改革和水平再平衡的建议
2014-01-22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实上从2008年起,上海作为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五大试点城市之一,已开始了艰难的改革进程,但是五年来少有进展。2012年虽进行了一次规范调整,但是推行效果不理想,负面反响却很强烈。目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被列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顶层建设的内容,改革大趋势和一些改革原则已是比较明朗,上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所存在的问题又是十分明显。我们希望上海在可预见的改革发展趋势中寻找突破口,从而推进上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再改革向纵深发展。
目前上海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为88万人,其中退休人员有40万人之多。我们建议主要是针对事业单位中“社会公益二类”,约占全部事业单位人员的68%。涉及到教育、卫生、科技等领域,基本是知识分子居多,因此处理好这个养老保险的改革问题,也关系到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落实。
(一)上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再改革
1 .现存问题
(1)制度模式问题
没有真正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这是造成与企业不一致的“双轨”现象的主要原因。
(2)计发办法问题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缴费不匹配,仍然沿用传统计发办法,即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一定比例计发,由于基数低造成养老金替代率虚高。更没有按照养老保险要以缴费为主要依据的养老金计发原则,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贯彻。
(3)个人账户问题
个人账户虚设,账户基金与统筹基金混用,造成个人账户的名存实亡。同时个人账户对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不起作用。
(4)比例失调问题
目前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补贴组成,但基本养老金奇低,生活补贴占据主导,这种本末倒置状况不符合养老保险应有的本意。
2 .再改革建议
(1)消除“双轨”或“三轨”,机关、事业和企业的基本养老金,实行“统账结合”的统一模式。
(2)弃用传统的打折计发办法,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3)重新恢复个人账户,并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4)调整好基本养老金与生活补贴的关系,提高基本养老金在整个养老金结构中的比例。
(5)努力做好生活补贴向职业年金过渡的研究,职业年金应包括法定和补充两种功能。
(二)上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水平的再平衡
1.现存问题
(1)养老金水平没与经济发展和生活消费水平挂钩【注】,上海养老金水平明显低于周边城市。
(2)机关与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被人为拉开,成为养老保险另一个“双轨”。
(3)事业与企业的养老金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来提高企业的养老金水平。
(4)重新审视事业单位内部的养老金平均主义,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保持合理的差距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2 .再平衡建议
(1)根据本市生产水平来决定养老金的分配水平,调整现有的政策和养老金水平,不使上海成为长三角的养老金“洼地”。
(2)在本市建立养老金增长指数机制,确立规范合理的养老金调整依据。
(3)坚定执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不低于机关公务员的法规政策。
(4)养老金调整应将“生活补贴”(职业年金)列入今后的调整基数范围。
(5)恢复单位“共享金”,并在此基础上普遍建立在职人员的单位补充养老年金制度。
【注】据美国美世管理顾问公司就世界主要城市生活成本进行的一项最新调查,在以生活成本高低的总排名中,上海位于16位,据于中国城市之首,高于北京的17位、伦敦的25位和纽约的3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