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的建议
2014-01-22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这既是我国提升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要求,也是两岸各界的共同期盼。文化创意产业融合了经济和文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时代特征和发展趋势,两岸携手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在世界市场上传播中华文化创意精品,输出中华文化价值观,不仅可以进一步增进两岸文化认同感,加深友情,还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实现文化与经济双赢的同时,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加快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已经形成共识。在第七、八、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共同建议”中,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列为重要合作内容,“深化两岸文化产业交流合作,提高两岸在文化、创意领域交流的规模与品质。”已经提上议事日程。在实践中,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活动日益频繁,台湾和大陆的许多城市建立了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合作关系。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近年来也进入了加速发展期,2012-2013年众多台商开始尝试在上海投资文创产业,如台湾诚品书店已经与上海城投公司达成协议,将于2014年入驻上海中心;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联盟拟与上海新汇文化娱乐集团合作,打造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法兰瓷与上海新华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尝试在沪推广“书店+咖啡”模式;琉璃工房将主要生产基地设在闵行七宝镇,并已经在上海设立了9个艺廊;等等。然而,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的机制、模式和重点领域仍然有待完善与深化创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常态化的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机制滞后于国内其他城市,比如,北京、深圳、杭州、厦门等地均定期举办两岸文创博览会、论坛等,形成了常态化的合作平台;二是合作交流项目主题特色不鲜明,呈现碎片化,尚未形成双向性的优势互补格局;三是合作交流还局限于国内市场的拓展和整合,如何塑造文化创意的“中华牌”,携手面向国际市场和世界舞台,尚缺少整体筹划和有效的合作交流。
提升中华文化在全球的影响力是两岸未来开启新时代的重要机遇,为进一步推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华文化品牌走出去,形成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共赢格局,必须从全球战略的高度,深化彼此的合作交流,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明晰重点合作领域
文化创意产业是沪台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战略产业,台湾于2011年启动了全面建设经济的“黄金十年”蓝图,将文化创意列为未来重点发展的六大新兴产业之列,在《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上海明确了将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为本市重要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做强做大文化创意产业是沪台两地经济发展的共同愿景,进行战略合作是双方共同的需求,实现双向双赢的互补性合作交流是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保障。具体建议:
1、率先签订沪台文创产业合作发展协议。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框架下,对接“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共同建议”,加快推进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交流,探索两岸产业合作的新机制,实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与合作的体制化。
2、成立非营利性的“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由市台办牵头,整合上海现有的涉台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组织资源,形成专事推动沪台两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交流,形成“一站式”、“一个窗口”的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
3、明确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的重点支持领域。针对文化创意产业涉及面广、多元化、碎片化的现实问题,以双向双赢的思维及优势互补的合作为基础,建议聚焦创意设计业、创意生活体验、艺术品衍生业、新媒体数字产业、创意休闲农业等领域,借鉴和学习台湾的经验,提升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
二、成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携手开发中华文化资源
携手开发和利用中华文化资源宝库是两岸中华民族子孙的共同使命和责任,将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资本和优势作为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的重要任务,具体建议:
1、启动成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由市台办牵头,依托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台湾研究所、高校等专业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机构的力量,以及民革、台盟等对台参政议政渠道,整合沪台相关研究资源,搭建智库型研究平台,形成跨越两岸的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团队,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建立中华文化创意产业资源数据库。依托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中心,为两岸政府、企业、创业者、研究人员携手开发中华文化资源提供信息、案例、市场、政策等咨询服务。
3、编撰《沪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年度报告》。定期举办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学术活动,及时发布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的市场趋势、成功经验、政策举措、信息动态等研究成果。
三、设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服务平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人才是文化创意的第一要素,也是核心竞争优势,台湾在文创人才的培养、服务和国际化方面积累较多的经验和优势,在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交流推进中,上海应将人才置于首要地位,全面推进沪台文创人才的合作和交流。
1、设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服务平台。建议依托上海中山文化交流协会等机构,将“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服务平台”列入2014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的平台类资助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为两岸文化创意企业的人才引进、培训、交流等提供公共服务平台。
2、设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学科培养点和实训基地。由市文创办、台办和市教委协同合作,利用两岸丰富的教育资源,借助国外成熟的经验与技术,培养优秀的本土文创人才;结合文创企业的需求,引进首席创意执行官(CCO)培训课程,建立文化创意奖学金制度,形成若干个文化创意产业实训基地。
3、设立“中华文创大奖”。立足于提升中华文化创意人才的国际影响力,面向两岸年轻文化创意人才,定期颁奖,为中华青年才俊走向国际市场和国际舞台展示才华搭建宣传和推介平台,资助和鼓励两岸共同组团参加国际性文化创意比赛和国外设计展览等。
四、建立两岸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区,推动中华文化品牌走出去
借助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契机,通过制度创新,集聚两岸文化创意企业、品牌、人才等资源,在国际市场塑造中华品牌,加快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设立以“中华文化走出去”为主题的两岸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区。结合自贸区国家文化贸易基地的建设,集聚台湾的优秀文创企业,在文化贸易领域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制度,借鉴台湾的《文化创意产业法》,在试验区内探索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机制,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商业模式、服务机制、政策环境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2、试点中华文化创意生活消费体验区。结合上海设计之都建设,选择中心城区适当区域(如静安张园、虹口公园坊等),推动两岸示范创意街区和创意社区,形成具有创意生活美学、文化厚度和生活质感的中华文化创意生活消费体验区。
3、推动面向国际市场的“汉潮”文化。两岸联合营销中华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形象和品牌产品,打造区别于日风、韩流的“汉潮”,通过文化创意产品走出去,输出中华价值观,提升中华区域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