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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时报]如何让银发时代的上海老人过得更好

2013-01-30

来源:联合时报 作者:马赛

政协委员积极为发展养老事业谋计建言

  全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口348万,占总人口24.5%,预计2013年超25%,2015年将达30%。居家养老,千头万绪;社区养老,方兴未艾;机构养老,供不应求――步入银发时代的上海如何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政协全会上,委员、界别积极建言。

  当务之急规划先行

  王育、黄鸣委员建议,市民政部门应率先制定符合上海市情和老年人分布的养老服务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从政策扶持、公共投入等入手,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制定各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规范流程、指标体系等,实施第三方督导评估: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等。

  农工党市委建议加快适老性环境的建设,推动人口、公共服务规划的整合,构建养老服务资源规划布局和调整的机制,促进老年人口变动与相关公共服务资源的协同。首先是合理规划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布局。要在住宅设计中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的需求,公共设施要安排方便老年人活动的场所;要充分考虑老年人重地缘、邻缘的观念,未来新建的养老机构的选址宜就近,城市置于社区内或附近,郊区置于乡镇,内设医疗服务诊所,集医疗与养老于一体;要依据老年人口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口数量变化、空间分布及其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增加老年护理机构或床位数量,多元化发展护理型的养老院或老年护理院。其次是探索按照服务半径来规划和建设养老设施。应打破原先的以行政区划作为服务半径的做法,根据制定的服务半径,来设置服务区域和人群。

  凤懋伦委员建言,逐步调整市区与郊区养老机构比例,借助市区二级医院、企业医院转型,老厂房改建等途径,适度增加市区中等条件的养老机构,增加养老床位;调整高中低端养老机构的比例,放开高端的、落实公益的、适当提高中端的收费,以满足多种需求。

  指导协调强化培训

  李惠萍委员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协调、投入和支持力度,街道和居委会具体操作和落实;制定针对居家养老的分级管理和收费标准(或指导意见),如按服务项目、自理能力、特殊要求等,并按市场规律定期调整;各居委会征求所辖小区居家养老人员的诉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

  九三学社市委指出,当前上海养老现状中最突出的是家政服务供需矛盾。建议尽快建立“家政服务员制度”,将招工、用工、工资评定、服务评定、技能培训、员工保障等各项措施予以综合规划和管理;建立分类分级制,推动家政企业公司化、专业化、品牌化经营;利用行业协会,完善规章制度,出台优惠政策,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重点关注特殊老人

  台盟市委提出,应重点规划和建设失能老人养老护理机构。失能老人一般因患有疾病而导致生活半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离不开他人的照料。由于子女无暇照料,保姆大多专业度低下,使得失能老人很难在家中实现居家养老,这部分老人更加需要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也应成为政府推动社会养老事业的重点。

  姚俭建委员指出,一旦独生子女过早离世,不少家庭的生活也就濒临崩溃,他们的父母晚年就失去了支撑和依靠。应加大对“失独”困难家庭支持力度,民政部门优先照顾他们进入公立养老院。

  文军委员关注的“老养残”家庭,是指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抚养家中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照顾的残疾人家庭。他希望加大对“老养残”家庭的生活救助力度,提升其保障水平,对确需托养的家庭进行托养补贴,促进“老养残”家庭福利服务的多元化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