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时报]提供三重保障不让社区失管方能百姓安居
2013-01-29
来源:联合时报 作者:刘子烨
位于本市郊区的大型居住社区,规划住宅总面积动辄上百万平方米(相当于上百个标准足球场),入住人口动辄数万,规模庞大,人员结构复杂,这对管理方来说是不小的考验。
目前,上海已初步建成6个大型居住区,总面积达704万平方米,约有9万套住宅。截至去年年底,入住户数已达4万左右。近日,市建交委发布消息,本市正加紧推进21个大型居住区的113项外围市政配套项目建设,总投资近300亿人民币。
房子造起来了,配套设施也跟进了,在今年市政协全会上,民革市委提出,当前保障房建设从数量上说,已能大致满足社会需求,今后应逐步从“量“的建设转向“质”的建设,把后续管理放在前列。政协委员也呼吁采取各项措施,力保大型居住区安定有序,避免其陷入“失管”状态。
第一重保障:镇管社区
在闵行区的浦江镇,面对占地195公顷的浦航新城,当地党委政府率先探索了“镇管社区”的新模式,在不改变镇现有行政框架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城市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手段,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由党委、政府领导社区中心,社区中心指导各居委会开展工作。
不少政协委员建议,政府应对“镇管社区”的模式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以适应大型居住区管理的实际需求。松江区政协主席居洁,松江区委统战部部长赵英建议,选择已建成的大型居住区作为试点,加快理顺社区管理架构。在区级层面上,整合区社区办和区社建办的职能,组建新的区社区办,统一管理大型居住区事务。在镇级层面上,根据社区的建设规模和人口数量,建立大型居住区服务管理中心,社区所在镇(街道)党政副职兼任中心主任,形成“在区职能部门领导下、社区所在镇(街道)统一领导、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新管理体制。同时,要以居民满意为衡量标准,探索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机制,确保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安定有序。
方奇钟委员提出,政府若要建立大联动机制,其规划设计要通过充分认证、民主评议和坊间公示,以争取广大居民的支持。然后配备综合治理大联动的班子,由镇村行政管理机构、村组联防队、卫生防疫、消防、公安、城管、房管、工商等部门通过紧密协作,从根本上治理违章、违建、违规行为。对涉黑、涉毒等要以堵为主,露头就打,决不能任其蔓延形成气候,对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以预防、宣教为主。
第二重保障:补贴物业
在大型居住区的管理中,物业管理也是重要一环。十一届市政协委员万雯娟曾多次提出,大型居住区的物业费缴费率低,会导致物业企业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由此造成两种结果:一是物业企业不愿入驻,导致社区陷入“失管”状态;二是物业企业缺钱、缺人,对于规模庞大的社区难以处处兼顾,导致社区出现不少治安、卫生死角,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面貌。
为此民进市委建议,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吸纳国有性质(或国营和民营合股)、具有品牌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本市大型居住社区,对其亏损部分实行三方面的补贴:对于物业承担的受保障房管理中心委托或授权的行政职责服务,比如“调查入住对象是否符合保障要求”等,政府应给予其相应的购买服务补贴;若社区物业费缴纳不足,政府部门根据社区入住对象的经济收入状况,给予物业企业补贴;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调查评估居民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满意度,根据测评结果,给予物业相应的补贴或折扣。
为了使社区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居洁、赵英建议,在社区内建立服务站,一种是“常驻式”,由下移或延伸事权较多的部门向服务站长期派驻工作人员,接受派出部门和社区的双重管理;一种是“轮转式”,无法下移或延伸职能的部门到社区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在中心设置“轮转办公”服务区。
第三重保障:社会组织
根据各个社区的特点,还可以有的放矢,实行不同的社区综合管理模式。不少政协委员提出,在社会管理相对薄弱的大型居住区,可以让社会组织“补位”。近年来,在浦东三林镇世博家园等大型居住区,先后建立了多个社区管理中心,不少社会组织先后入驻其中,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民进市委提出,在弱势群体居多的保障房小区,可以探索“委托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的模式,政府可以制定鼓励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的政策,集中实行公开招标,划定社会组织参会与社区服务管理的范围,比如居委会或业委会的服务管理、社区文化、生活服务、医疗服务等促进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服务领域,都可以让社会组织介入。
另外通过引入社会组织,还可以在郊区建立大量适应社会服务需求的“社会企业”,民进市委认为,这将为解决就业问题、维持社会安定开创新的途径。
政协委员希望,通过职能部门、物业管理、社会组织这三重保障,确保社区管理有序运行,居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