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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沪三年21名村支书职务犯罪

2013-01-23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姜丽钧

  2010年至今,上海发生村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76起,涉案金额超5437万元,其中涉案村支书达21人。

  ■犯罪领域多设计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

  ■民革市委提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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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斐制图

  

  2010年至今,上海发生村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76起,涉案金额超5437万元,其中涉案村支书达21人。民革上海市委向市政协递交的提案透露了上述信息。

  涉案罪名最多为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村一级犯罪领域多涉及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工程项目等;乡镇一级多涉及审批主管、环卫事务、社区社会事务、动迁补偿、工程建设、农机管理、土地规划等。

  

  涉案金额相当大

  民革上海市委副主委李世耀表示,数据显示上海村镇干部职务犯罪呈高发趋势,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职务犯罪案件76起,涉案金额达5437万余元。统计尚不包括村干部非公共职务犯罪案件,如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

  据统计,在76起案件中,涉案的村级人员中最多是村支书,达到21人,村委会主任有6人、基层副职干部有6人,涉案的乡镇机关干部中乡镇领导有6人、部门负责人有23人。无论在村级组织还是乡镇机关,涉案职务犯罪罪名为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别为42起、26起、8起。

  “在村一级,职务犯罪多涉及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工程项目等领域;在乡镇一级,则涉及审批主管、环卫事务、社区社会事务、动迁补偿、工程建设、农机管理、土地规划等领域。”民革上海市委调研组表示。

  这些案件涉案金额相当大,村级38起案件涉案金额达3934.02万元;乡镇一级38起案件涉案金额达1503.75万元。

  

  民主监督流于形式

  民革市委提案建议,必须通过科学管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监督。提案建议,上海应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同时强化村民民主管理的意识。

  提案建议,各农村基层组织要普遍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提案还建议政府制定专门的实施条例,在农村基层组织权力较多涉及的土地规划、动迁补偿、工程建设、农机管理、环卫、社区事务等领域,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增强管理的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