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晚报]市郊村干部2年来职务犯罪76起
2013-01-23
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冯兰蔺
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上海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职务犯罪案件76起,涉案金额达5437万余元;村支书涉案最多,达21人。即将召开的市政协十二届一次全会上,民革市委将提交的提案中,透露了上述数据。调查还显示:随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惠农补贴项目和补贴数额不断增多,征地拆迁量高位运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随之高发,这些农村基层干部犯罪涉案罪名最多的依次为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涉案领域宽、金额大
民革市委走访调研和来自于有关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海村镇干部的职务犯罪呈现出高发的趋势――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发生职务犯罪案件76起,涉案金额达5437万余元。该统计尚不包括村干部非公共职务犯罪案件,如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
在76起案件中,涉案的村级人员中最多是村支书,达到21人(包含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5人),村委会主任有6人、基层副职干部有6人,涉案的乡镇机关干部中乡镇领导有6人、部门负责人有23人、乡镇企业负责人3人、财务人员2人和其他工作人员4人。无论在村级组织还是乡镇机关,涉案职务犯罪罪名最多的依次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分别为42起、26起、8起。
在村一级,职务犯罪多涉及征地拆迁、惠农补贴、工程项目等领域;在乡镇一级,则涉及审批主管、环卫事务、社区社会事务、动迁补偿、工程建设、农机管理、土地规划等领域。
“上述案件涉案金额非常大。”提案主笔人、民革市委原副主委李世耀说,“数据显示:在村一级,38起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3934.02万元;在乡镇一级,38起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1503.75万元。”
财务和权力运行要透明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高发,反映出在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中,存在法治建设滞后问题,尤其是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基层干部用钱用权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问题。”李世耀说,归根结底,要解决的是农村基层组织财务和权力运行透明度,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等问题。
如何防止村干部频频被经济问题“击倒”?民革市委建议,上海应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此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同时强化村民民主管理的意识,帮助村民提高民主管理的能力。
建议各农村基层组织要普遍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行使村集体及村委会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都要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建议政府制定专门的实施条例,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要求,确保农村基层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流于形式。在农村基层组织权力较多涉及的土地规划、动迁补充、工程建设、农机管理、环卫、社区事务等领域,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增强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如可在征地拆迁补偿领域将补偿费用交付专门账户监管、及时公示补偿方案推行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