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邹鲁与孙中山关系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11年1月1日-1917年为初识阶段,邹鲁出席孙中山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盛会,二人第一次见面,并互相了解,但是二人关系尚浅,孙中山尚未亲自任命邹鲁职务,二人为最初的上下级关系;1917~1921年为深层接触阶段,二人关系由浅入深,孙中山五次任命邹鲁职务,但是这些职务并非要职,一定程度上是孙中山对邹鲁能力的考量,也并非邹鲁兴趣之所在,二人为正式的上下级关系;1921年至孙中山逝世为协作阶段,双方进入最亲密时期,孙中山任命邹鲁要职,且二人函电往来频繁,邹鲁成为孙中山的“宣传助手”,孙为邹鲁教育事业上的“伯乐”,除了上下级的关系,二人还建立了更加亲密的朋友关系。1924年至孙中山逝世为准分手阶段,尽管邹鲁不赞同新三民主义,但是直到孙中山逝世,邹鲁依然是孙中山的忠实助手,笔者将这段时期称为准分手阶段,二人为思想上的敌人,行动上的朋友。最后该文用人际关系理论简单分析了二人关系发展的原因。 关键词:邹鲁 孙中山 人际关系 自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海峡两岸轮番竞相编辑更加完整的孙中山全集,相关的年谱、年谱长编以及各种专题性的资料汇编和史事编年也陆续问世,各种论著更是种类繁多,数量惊人,孙中山研究一度成为万众瞩目的“显学”。[1]关于孙中山的研究及其重要性这里不再赘述,但是笔者认为,这并不代表研究孙中山就已经过时。孙中山风云际会,常常处于漩涡中心。[2]晚年,他与冯自由、邹鲁、谢持、田桐、陈炯明等人的过往……仍有较大的研究空间。[3]关于邹鲁的研究也较为成熟[①],但是缺乏邹鲁与孙中山关系的专门研究。邹鲁十几岁的时候,就接触过孙中山的革命主张;1905年经人介绍加入尤烈先生所组织的革命团体,[4]中和堂,尤烈、孙中山、陈少白、杨鹤龄当时被称为民国四大寇;1906年加入中国同盟会[②],继而担任同盟会的主盟人;1911年参与孙中山领导的广州三月二十九日起义的宣传工作,创办《可报》。本文从人际关系入手,对邹鲁与孙中山的关系作一论述。 依据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人际关系是随着现实生活的发展而历史地形成与发展的。我们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理解人物关系的动态变化。笔者将邹鲁与孙中山的关系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初识阶段(1911年1月1日~1917年);深层接触阶段(1917-1921年);协作阶段(1921-1925年3月12日),准分手阶段(1924年-1925年3月12日)。 一、初识阶段 1911年1月1日-1917年是邹鲁与孙中山的初识阶段,邹鲁出席孙中山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盛会,二人第一次见面以后并互相了解,为日后相互信任奠定基础,孙中山提议邹鲁编写《民国杂志》,邹鲁听取孙中山演讲新思想,但是二人关系尚浅,孙中山尚未亲自任命邹鲁职务,邹鲁亦抱着对领导的敬意行事,二人为最初的上下级关系。 就目前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来看,没有明确提到邹鲁与孙中山第一次见面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邹鲁年谱》里最早提到二人见面是1912年1月1日,邹鲁出席孙中山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盛会。[5]邹鲁回忆里第一次提到与孙中山直接见面也是在这一天:“中华民国元年一月一日,总理在南京就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大总统职;组织临时政府,改元中华民国元年,采用阳历。推翻帝制的素愿,完全实现,并且得躬与其盛,内心快慰,自不待言!那时我二十七岁[③]。”[6]因此笔者大致可推断二人首次出现在同一场合不会晚于1912年1月1日。 1913年2月邹鲁进京担任议会党籍议员领导人进行讨袁,同年7月24日孙中山命令邹鲁协助陈炯明讨伐龙济光。两人开始了“角色性接触和交往”。[7]二人由相识,逐渐成为最初的上下级关系。据邹鲁回忆,有一天(1914年5月初),总理派人来叫我。我立刻去见总理,他说:“本党决定创办一种杂志,作本党宣传的机关,你可否腾出一部分读书的工夫来做文章?”我答:“先生(当时我们称总理都称先生)命我做的事,决没有不乐从的道理。”总理说:“那末很好,不过我先要告诉你关于目前本党宣传的方针。现在本党宣传的对象,要在推倒袁世凯。你在北京的时间较久,对于袁世凯倒行逆施的情形比较熟悉,应该把他尽量揭发出来。如时间许可,每期你要担任两篇,至少也该有一篇。至于党义的宣传,可暂从缓,因为国贼未除,什么主义都行不通。”我答:“我当尽力为之。”[8]邹鲁“概不干预他事”[9],5月份在《民国杂志》创刊号上发表2篇文章:《袁世凯之约法会议》、《中俄协约之结果》;6月份以笔名“亚苏”在《民国杂志》第二号上发表2篇文章:《袁世凯对内政策》、《今之所谓约法》;7月份以笔名“亚苏”在《民国杂志》第三号上发表2篇文章:《中华民国之约法》、《说经验》;8月份以笔名“亚苏”在《民国杂志》第四号上发表1篇文章:《列强监督财政问题》;12月份发表1本著作:《袁世凯阴谋帝制之真相》,[10]半年内邹鲁共发表讨袁文章7篇,著作1篇。孙中山指定《民国杂志》为中华革命党的宣传机关。此时孙中山与邹鲁接触渐多,尤其看中邹鲁的宣传能力;邹鲁鉴于讨袁讨龙失败,更加竭尽全力做好孙中山安排他的任务。1916年7月,孙中山叫邹鲁约议员们谈话,并问邹鲁:“议员们最注意的是什么?”邹鲁回答:“宪法。”还建议孙中山讲世界上现行最新式的民权制度。孙中山在尚贤堂演讲《地方自治为建国基础》,又在张园演讲《地方自治制》,最后在欢送议员大会上演讲《采用五权宪法之必要》。邹鲁回忆“听众们咸讶为得未曾有”。[11]1917年4月孙中山电召邹鲁到上海,示邹鲁主张中国不能参战的理由,邹鲁回京后转告本党议员,支持这种主张。孙中山主动听取邹鲁的意见,并以邹鲁为中介,联络北京议员;邹鲁表达己见,对孙中山及其新思想敬佩不已,并服从领导指示,上传下达。该阶段两人为最初的上下级关系,但也透露出孙中山对邹鲁宣传才能的欣赏,和对邹鲁建议的重视,今后的关系进展奠定基础。 二、深层接触阶段 1917-1921年是深层接触阶段,二人关系由浅入深,孙中山五次任命邹鲁职务,邹鲁尽职尽守,护法运动中积极支持孙中山,赢得了孙中山信任,但是相对而言这些职务并非要职,一定程度上是孙中山对邹鲁能力的考量,也并非邹鲁感兴趣之职务,邹鲁还是竭尽全力完成领导的要求,二人为正式的上下级关系。该阶段孙中山任命邹鲁职务见图表一。 任命年月 | 任命职务 | 任状号数 | 资料来源 | 备注 | 1917年9月11日 | 大元帅府参议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95页;《孙中山全集》(第四卷 1917~1918),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546页 |
| 1917年9月22日[1] | 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次长 | 《军政府公报》第五号《大元帅令》 | 《孙中山全集》(第四卷 1917~1918),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190页 | 1917年10月8日卸任 | 1917年10月下旬 | 潮梅军总司令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96页 | 平定莫擎宇叛变 | 1920年11月4日 | 广东政务厅长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17页,见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 | 1920年11月17日卸任 | 1920年11月25日 | 两广盐运使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18页 | 1922年6月中旬卸任 |
[1] 笔者注:关于邹鲁被任命为财政次长的日期,有三种说法:“《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95页):1917年9月21日孙中山任命先生为财政次长”; “《孙中山全集》(第四卷 1917~1918),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190页:1917年9月22日大元帅令,任命邹鲁为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次长”; “《邹鲁与中国革命(西元一八八五―一九二五)》(正中书局1981年一月台初版,第93页)、《孙中山全集》(第四卷 1917~1918),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555页,大元帅府简任人员职务姓名表:1917年9月24日孙中山任命邹鲁为代理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次长)”。 图表一:1917-1921年孙中山任命邹鲁职务 由该表可知,1917年9月11日,孙中山首次正式任命邹鲁职务,表明二人关系有了进一步发展。初识阶段二人仅为初级的上下级关系,孙中山也不敢轻易任职于邹鲁,在不断了解中,邹鲁的宣传才能显露出来。但是这些职务并非要职。大元帅府参议一职,除了邹鲁之外,还有吕复、吴宗慈、宋渊源、周震鳞、茅祖权、吕志伊、王湘、马骧、王法勤、凌钺、赵世钰11人。财政次长一职,也是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总长廖仲恺领导下负责部务的一个职务。陈炯明与邹鲁为同窗,关系甚好,陈建议孙中山任命邹鲁为财政厅长,孙中山则认为财政为所有主政者必须掌握的部门,几经考虑,复电认为邹鲁长政务,廖仲恺长财政为妥。[12]邹鲁并不乐意接受这一职,几天后辞职不就。由此可以看出,邹鲁并没有得到孙中山的完全信任,只是担任一些非重要职务。二人是一般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 张勋复辟后,1917年7月孙中山任命邹鲁南下护法。邹鲁从三个方面协助孙中山护法,首先,在欢迎孙中山大会上发表谈话:“国会依法可自行召集,地点亦无限制,故若在粤开会,于法律绝无不适合,且外国之承认我中华民国者,亦因有国会之故。美国于我国会正式成立时,即已承认,可为实证,又何虑国际上之不得良好结果哉……至如国会不恢复,则北方假共和之徒,必将设立临时参议员,或以旧国会供其利用,俱为至危险之事。故国会在粤开会,当为国会议员多数所赞同也。”[13]其次,邹鲁联络广东省长朱庆澜组建北伐军,朱庆澜允诺将其卫队20营拨交陈炯明指挥。最后推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军政府大元帅。[14] 1918年军政府改组,孙中山辞去大元帅职务。邹鲁坚决拥护孙中山,反对改组。六次致函孙中山推荐广东省长,分别为1918年12月13日,1919年2月12日,6月18日、19日,7月4日、8日。[⑤]1918年12月13日“推荐展堂[⑥]谋长粤”,孙中山复函“如能办到,当然赞成”。[15]孙中山非常欣喜邹鲁对他的支持,但是也有顾虑,“惟粤事纠纷错杂,近者尤甚,一切举动,似宜妥慎图之为要”。[16]1919年2月12日再次上书孙中山,请求早日任命广东省长。1919年2月23日孙中山复函“文个人自未便电粤推任。倘诸君主张佥同,仍以就近主张,为地择人,较为适合也”。[17]孙中山权力不足,不敢妄作决定,正如他找邹鲁谈话中所说:“一般人读书不认真还不要紧,我们革命党人却千万不可不认真……身负国家社会之重,如果自己读书不认真,事情做错了一点,就不但害了我们的党,连整个国家社会也被害了。”[18]邹鲁在反对军政府改组一事中,表现了对孙中山的忠心,也反映邹鲁与孙中山在革命事业中思想策略的一致性,为晚年孙中山交以重任奠定基础。1919年巴黎和会召开,孙中山命邹鲁起草《代国会拟致美国国会请对于日本要求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主持公道电》、《致巴黎和会各国代表电》。1921年12月邹鲁完成《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略》,孙中山赐序。在深层接触阶段孙中山多次任命邹鲁职务,体现了孙中山对邹鲁的逐渐信任和进一步考量,同时邹鲁视孙中山为领袖,尽力完成使命,尽管任职并非自己兴趣之所在,依然尽职尽守。二人的关系随着接触增多而加深。 三、协作阶段 1921年至孙中山逝世是协作阶段,双方进入最亲密时期,孙中山任命邹鲁要职,并尊重邹鲁的办学兴趣,且二人函电往来日益频繁。邹鲁协助孙中山讨伐陈炯明,在孙中山的支持下筹办国立广东大学,校对三民主义,成为孙的“宣传助手”,孙中山为邹鲁教育事业上的“伯乐”,二人不仅是上下级的关系,还建立了更加亲密的朋友关系。该阶段孙中山任命邹鲁职务见图表二。 任命年月 | 任命职务 | 任状号数 | 资料来源 | 备注 | 1922年10月26日 | 驻港特派员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44页 | 策划讨伐陈炯明 | 1923年1月19日 | 代行大总统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54页 | 胡汉民、李烈钧、许崇智、魏邦平、邹鲁等五人代行大总统职权 1923年2月底,邹鲁卸任 | 1923年5月18日 | 广东财政厅长 | 《大本营公报》第12号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58页; 《孙中山全集》(第七卷 1923.1~1923.6),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458-459页 | 1923年12月3日卸任 | 1923年8月11日 | 西江善后委员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61页 | 与程潜、廖仲恺、古应芬协助西江善后督办李济深处理西江善后工作,1923年12月3日邹鲁卸任 | 1923年10月27日 | 兼任大本营筹饷局会办 | 《大本营公报》第35号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64页;《孙中山全集》(第八卷1923.7-1923.12)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40页 | 1923年12月3日卸任 | 1923年11月27日 | 兼任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校长 | 《大本营公报》第39号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68页;《孙中山全集》(第八卷1923.7-1923.12)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54页 |
| 1924年1月30日 | 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76页;《孙中山全集》(第九卷 1924.1-1924.3)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0-181页 |
| 1924年2月1日 | 对外委员会委员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77页 | 与廖仲恺、于树德就收回租界、取消领事裁判权、关税自主、庚子赔款开展宣传 | 1924年2月4日 | 中国国民党中央青年部部长 |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77页 |
| 1924年2月4日 | 国立广东大学筹备主任 | 《大本营公报》第4号《命令》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77页;《孙中山全集》(第九卷 1924.1-1924.3)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33-434页 |
| 1924年6月9日 | 国立广东大学校长 | 《大本营公报》第16号《命令》 | 《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200页;《孙中山全集》(第十卷 1924.4―1924.8)中华书局 1986年版,第26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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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二:1921-1925年孙中山任命邹鲁职务 由此表可知,随着邹鲁的才能和忠诚日益展露,孙中山对邹鲁的信任度也在攀升。就任职来看,首先是讨伐陈炯明时任命邹鲁为大总统特派员,代行大总统职责,可以说予以高度重视和信任,毕竟邹鲁与陈炯明为同窗好友,关系非同一般。继而任命邹鲁担任广东财政厅长一职,财政乃国家之命脉,过去孙中山不敢将财政交与邹鲁,而是交给更加信任的廖仲恺,现在任命邹鲁为财政厅长,表明邹鲁取得了孙中山的极大信任。晚年孙中山高度重视宣传在革命和建国中的作用,[19]而教育和演讲是孙中山宣传三民主义的重要方式。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说:“从前本党不能巩固的地方,不是有甚么敌人用大力量来打破我们,完全是由于我们自己破坏自己,是由于我们同志的思想见识过于幼稚。”[20]晚年孙中山重视宣传思想,促进团结,重视思想力量而不是战斗力量。孙中山任命邹鲁为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国立广东大学筹备主任及国立广东大学校长,并在学校里演讲三民主义,进行党的主义的宣传教育,可以说把当时十分重要的一个阵地交给了邹鲁。当然,邹鲁的办学才能和宣传才能早就凸显,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孙中山将其宣传才能用到实处,可以说是“千里马”遇上了“伯乐”。 1921年4月7日正式政府成立,孙中山任非常大总统。计划先收复广西再北伐。邹鲁利用自己跟桂军师长刘震寰的私人关系,协助陈炯明出师广西。同时,邹鲁接受孙中山命令趁此机会,向陈氏说明孙中山北伐的计划,并盼望陈赞助:“我北伐成功,固然不必回两广;败呢,也无颜再回来。两广的事由你主持,只希望不要阻我北伐,并且切实接济饷械就够了。”[21]期间,邹鲁任两广盐运使一职,负责粤军的供养,同时邹鲁的特殊身份――陈炯明的同窗,孙中山的“助手”,邹鲁成为孙陈的”传话筒”。1922年6月6日,陈炯明发动兵变,孙中山对邹鲁说:“关于讨伐陈炯明这桩事,想来想去,你最为适当。因为粤军内部,你熟悉的人很多,而桂军刘震寰,又和你很好,所以要叫你去主持。”邹鲁问:“除粤军桂军外,还有在桂滇应该怎样进行?”孙中山说:“在桂滇军,本因我而来的,陈炯明叛变后,在广西,这部分军队可以加入讨陈。并且它的实力很厚,至于办法,汝可随机处理。”任邹鲁为大总统特派员。孙中山问:“这样烦重的责任,大约需要多少时日,可以完成?”邹鲁答:“一个月筹款,一个月进行,二个月很足够了。”[22] 陈炯明与邹鲁为好友,邹鲁此举着实需要下一番决心,同时他也尽力维护这段友谊,欲用和平方法解决,陈炯明并不领情,邹鲁即联络刘震寰、杨希闵等准备讨伐陈。期间,邹鲁致孙中山6次函电,呈报讨伐情形,分别为1922年11月2日报告联络滇桂军东下讨陈情形;25日汇报讨陈布置情形;29日报告讨陈部属;12月6日召开白马会议;22日请孙中山考虑军司令人选;29日汇报滇军动向、联络各军和代委各总司令等,并附陈四种办法。[23] 孙中山也函复告知解决方案,针对1922年11月29日函电,孙中山于次年1月上旬复函,“兄办理各军经过成绩之不虚,深为感慰”,“惟遇有重大问题,其事件须加商榷者,仍希电告,以定办法。”1922年11月30日,孙中山将与邹鲁意见不合的古应芬调离香港,以促其讨陈;[24]关于1922年12月2日,方瑞麟呈函孙中山:“惟邹鲁则平生作事好出风头,私心甚重,且对于陈逆素甚亲近,对于本党则甚冷淡。”孙中山复函方瑞麟,对先生表示信任,写道:“香港会议并非由此间之命,令乃由港中自行协定。”[25]讨伐陈炯明既可以看出邹鲁对孙中山的死心塌地,绝对忠心,也可以看出孙中山对邹鲁的信任。 1923年5月至10月,孙中山陆续任命邹鲁为广东财政厅长、统一广东财政委员、兼大本营筹饷总局会办,邹鲁均表示不满意。11月16日,孙中山给邹鲁发出第623号指令“本大元帅为事择人,关于筹饷事宜,仰该会办会同廖总办[⑦]悉心规划,妥筹办法,以裕饷源而济时艰。所请收回明令之处,应毋庸议。派状仍发。”[26]1923年11月27日,孙中山命广东高师改为国立高等师范学校,并任命邹鲁兼国立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并于1923年12月3日对这一任命作出解释:“呈奉命办学,恳请开出厅局各职,俾得专心教育事由。呈悉。前据该厅长一再呈请辞职,当以军事未竣。财政亟需整理,迭经慰留在案。兹复据呈以奉命办学,未便再任厅局他职,请开去本兼各职等情,热心教育,至足嘉尚,应予照准。”[27]孙中山鉴于广东高等师范因欠薪数月,陷于停顿状态,对邹鲁说:“你办教育,素来是很有经验的。历来汝对我说话常注意到青年,而且,谈到教育问题见解亦很对,现在广东的教育不但濒于破产,而且未能接受本党主义,还是你出来担任改进罢。”[28]邹鲁终于遇到了他的“伯乐”,发挥他办学的优势。1924年2月4日孙中山着将国立高等师范、广东法科大学、广东农业专门学校合并,改为国立广东大学。并派邹鲁为国立广东大学筹备主任,不久任命其为国立广东大学校长,在此期间邹鲁致函孙中山25次,涉及8种内容,见图表三。 函电种类 | 次数 | 函电时间 | 备注 | 呈报就职 | 2 | 1924年2月21日;1924年6月21日; |
| 教育经费 | 11 | 1924年3月6日;1924年5月31日;1924年6月2日;1924年7月7日;1924年9月16日;1924年10月3日;1924年10月12日;1924年10月20日;1924年11月20日;1924年12月9日;1925年2月4日 | 税契、省外筵席捐、田税附加、土敏土厂舶来土敏土捐、皮头厘、盐税附加等 | 办学计划 | 4 | 1924年6月3日;1924年8月22日;1925年1月30日;1925年2月4日 | 分科、招生,办广东大学海外部里昂中法大学等 | 毕业试验 | 4 | 1924年6月11日;1924年6月27日;1924年7月21日;1925年1月12日; | 毕业生的成绩单,请示可否毕业 | 宿舍问题 | 2 | 1924年6月17日;1925年2月28日载[1]; | 挪移军队,增添宿舍等 | 国民会议 | 2 | 1924年12月18日;1924年12月21日 | 广东大学国民会议促进会 | 教学设备 | 1 | 1925年2月 | 废枪作为体操设备 |
[1] 笔者注:该时间是记载在《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上的时间,不是函电发出时间,据《邹鲁年谱》记载为“2月中下旬”。从该函电落款“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日”,可知该函电时间是不明确的,笔者认为“2月中下旬”是相对准确的。 图表三:国立广东大学期间邹鲁致孙中山函 (材料来源:桑兵主编,曹天忠、敖光旭编,《各方致孙中山函电汇编》(第七卷 1923.1-1924.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指令”) 孙中山为解决邹鲁提出的问题,发出函电38次之多(包括致广东省长及相关职员的函电),内容涉及8种。见图表四。 函电种类 | 次数 | 函电时间 | 备注 | 授权筹备处 | 1 | 1924年2月9日(致邹鲁) | 用人、行政,悉由该筹备处主管办理 | 任职及呈报就职 | 3 | 1924年2月26日(致邹鲁);1924年6月9日(致邹鲁);1924年6月27日(致邹鲁) |
| 成功解决教育经费 | 18 | 1924年3月6日(致财政委员会、广东省长);1924年3月12日(致邹鲁);1924年3月20日(致杨庶堪);1924年6月5日(致杨庶堪);1924年6月7日(致邹鲁);1924年6月10日(致杨庶堪);1924年6月10日(致邹鲁);1924年7月16日(致邹鲁);1924年9月25日(致邹鲁);1924年10月6日(致邹鲁);1924年10月14日(致邹鲁);1924年10月23日(致财政委员会、广东省长胡汉民);1924年10月23日(致邹鲁);1924年10月26日(致建国军滇军总司令杨希闵等);1924年11月26日(致邹鲁);1924年12月12日(致邹鲁);1925年2月6日(致胡汉民);1925年2月6日(致邹鲁); | 根据邹鲁的要求命令相关人员拨出一部分经费给学校,如税契、省外筵席捐、田税附加、土敏土厂舶来土敏土捐、皮头厘、盐税附加等 | 尚未解决教育经费 | 2 | 1924年10月14日(致邹鲁);1924年10月14日(致两广盐运使邓泽如); | 省河盐税附加大学经费,目前办理既多窒碍,自应暂缓实行。 | 办学计划 | 3 | 1924年6月5日(致邹鲁);1924年9月1日(致邹鲁);1925年2月4日(致邹鲁)。 | 分科、招生,办广东大学海外部里昂中法大学等 | 准予毕业试验 | 4 | 1924年6月14日(致邹鲁);1924年7月4日(致邹鲁);1924年7月23日(致邹鲁);1925年1月13日(致邹鲁)。 | 准予邹鲁称毕业事宜 | 解决校舍问题 | 4 | 1924年6月21日(致广东省长廖仲恺、湘军总司令谭延�、中央直辖第三军军长卢师谛);1924年6月21日(致邹鲁);1925年2月25日(致谭延�);1925年2月25日(致邹鲁)。 | 根据邹鲁要求命令相关人员挪移军队,增添宿舍等 | 抄发《大学条例》 | 1 | 1924年8月13日(致邹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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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四:筹办国立广东大学期间孙中山复函情况 (材料来源: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九卷 1924.1~1924.3),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十卷 1924.4―1924.8),北京:中华书局 1986年4月第1版;(第十一卷 1924.9――1925.3),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7月第1版。《大本营公报》。) 从图表三可以看出,在1924年2月至1925年2月间,几乎每个月邹鲁都向孙中山呈报国立广东大学相关事宜。内容包括很多方面,如呈报就职事项、请求增加教育经费和教学设备、汇报办学计划和毕业试验、解决宿舍不足问题、成立国民会议促进会等,尤其是解决经费问题。张掖回忆:“他(邹鲁)曾亲口对我说过,中山先生初时叫汪精卫去做广东大学筹备主任,可是政府经费奇绌,汪氏自顾无魄力筹一笔开办费,不敢奉命。”[29]可见当时筹办国立广东大学,经费是软肋,而邹鲁十分欣喜地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原因在于邹鲁早年就积累了办学经验。邹鲁在《我的读书处世谈――对二十四年度新生第七次训词九月十七日讲》中提到:“当我十九岁的那一年[⑨]……和我的意见相同姓张的朋友商量,决定照我们的办法,自己来办间学校……但是我们没有钱,不能不四处去请人帮助,后来有一位姓彭的朋友从九江回来,帮助了四块钱,这算是我创办小学的唯一资本。我们有了这笔四块钱的款子,可以支付一些旅行及印刷费用,到远处去想办法,结果,找到一位我的先生,他是办‘大馆’的,他很赞同我的主张,并且他已经有了校舍和学生,还有他的一位兄弟算有点钱,同时也有声望的,得到他们两人的赞助,终于把我们的大埔乐群中学和小学办起来了……是大埔民办的第一个学校。”[30]1905年邹鲁二十一岁,又在家乡办了三所小学,1906年在相同的处境下创办潮嘉师范学堂。正如邹鲁自己所说:“要做成一种事业,并不要怎样丰富物质条件,只要你不断努力去做,自然可慢慢的达到你的目的。”[31]筹措经费十分困难,邹鲁心知肚明,但是他并不害怕,穷尽筹款办法,并将采用这些办法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详细告知孙中山,“候指令遵”。 自1924年3月3日,邹鲁主持召开国立广东大学第一次筹备会议[32],到7月15日至27日,主持召开全体筹备员大会[33],总共三十次筹备会议。自1924年9月1日邹鲁主持召开第一次校务会议[34]到1925年1月主持召开第十五次校务会议[35],总共15次校务会议。邹鲁可谓竭尽全力,办好广大,实现总理愿望。 由图表四可以看出,孙中山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还是给予邹鲁办学很大支持,尤其是经费支持和解决校舍问题。为解决教育经费问题,在邹鲁和其他相关人物之间函电来往18次,共解决了诸如税契、省外筵席捐、田税附加、土敏土厂舶来土敏土捐、皮头厘、盐税附加等项,为本校经费等多个问题。尚未解决的经费问题只有一个,即“省河盐税附加大学经费”。两广盐运使邓泽如曾致函孙中山:“盐税附加一节,关系重大,现在办理实多困难之点,不得不为贵署缕晰陈之。查敝行包缴盐税每日一万二千元。现在每日所收税项,实只三四千元。考其短绌原因,实因西江一带土匪抢劫,北江一带加抽军费,均在停运之中;且近日北江大军云集,每有封船拉夫之事;连州一带又因加抽军费,发生商会罢业之事;加之运商请求军队保护,伙食有费,办公有费,甚之赏恤有费,故运商之损失愈多,担负日重。种种困难,实难备述。而推销方面,北江有淮盐侵入,西江又私贩竞争,而运商成本加重,势将裹足不前。其结果必至商运失败,私销畅行,不特敝行包缴方面来日大难,即公家税收,恐亦大受影响。揆诸情势,实有不宜再加何种名目,以免发生阻力……拟请转呈大元帅从缓实行,容俟西、北两江运销畅旺,届时再行揆情度势,徐图施行。”[36] 孙中山命邹鲁创办国立广东大学,除了培养优秀人才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党训练革命人才,与黄埔军校相对应。他的教育主张是为政治革命服务的。[37]因此孙中山格外注意主义的宣传,除在校演讲三民主义,还时时来校,特别对学生演讲。[38]自1924年1月27日,邹鲁听取孙中山在国立广东高师第一次系统演讲三民主义的民族主义,[39]共6次民族主义演讲,6次民权主义演讲,4次民生主义演讲。[⑩]作为国立广东大学校长,邹鲁承担着为革命宣传创造阵地的作用。此时邹鲁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读校三民主义,直接为孙中山宣传革命思想。 协作阶段是邹鲁与孙中山关系的最亲密时期,建立了坚定的信任。孙中山为邹鲁实现其办学梦想予以全面支持,晚年孙中山格外注意主义的宣传,邹鲁的宣传才能自然不必怀疑,大学也就成了邹鲁协助孙中山宣传主义的摇篮。二人除了上下级关系之外,还是“伯乐”与“千里马”的朋友关系。 四、准分手阶段 1924年至孙中山逝世为准分手阶段,尽管邹鲁在国民党一大召开之后与孙的新三民主义背道而驰,但是直到孙中山逝世,邹鲁依然是孙中山的忠实助手,因此笔者将这段时期称为准分手阶段,二人成为思想上的敌人,行动上的朋友。 1924年1月20日国民党一大召开。此次大会上,邹鲁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之一,兼任青年部长。早在1922年,孙中山就跟邹鲁探讨过国民党改组事宜。邹鲁说:“苏联之法,我国古有行之者。”总理说:“对的,洪杨时曾行之。”邹鲁立刻申说:“非言主义,乃言组织。盖商鞅治秦,其法之密,与苏联等。以商鞅己身聪明,亦不能逃,至叹作法自毙;其重法不重情,于此可见。沿是非不并吞流六国,但一夫揭竿,天下互解,不旋踵而亡。较之姬国向礼重情者,东周虽弱,犹赖诸侯尊王,延数百年之祚,究何以得其利,而无其弊乎?”总理说:“吾党之情感至重。同盟会以前之党员,亲如骨肉,勿论矣;即至现在党员数十万,散处国内外,仍能精神脉脉相通,共向革命,完全在情感。今日改组,应保持本党原来之情感,采取苏联之组织,则得其益而无其弊,直可架苏联而上之。”[40]邹鲁在学习苏联方面与孙中山有分歧,其像大部分反对者一样,不能理解为什么要让外国人参与到本党中来,视他们为侵略者。孙中山比较有远见,会为了实现本党的目标,而暂时迎合外人,视其为一种革命策略。不过邹鲁也并没有因此背离孙中山,而是保留自己的意见。同时在对待共产党问题上,邹鲁也非常疑惑,请示孙中山,孙说:“容共只是允许共产党员,以个人资格加入本党,实行本党主义。断不能让他们在党内做不合于本党主义的活动。”[41]直到孙中山1925年3月12日逝世,邹鲁都没有与其分裂,其还是孙中山遗嘱见证人。1925年11月23日至1926年1月4日,以林森、邹鲁、谢持为首的部分国民党中央委员,在北京西山碧云寺孙中山灵前召开一届四中全会,也称西山会议。发表宣言称“国民革命与阶级革命,势不并行。若共产党员长此隐混于本党之中,使两革命团体之党人,因内部问题而纷扰决裂,致妨碍国民革命之进展,不若分之,使两党之营垒,皎然以明,各为其党之主义而努力奋斗”。[42]这时邹鲁才真正违背了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但这不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二人关系终止于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 五、邹鲁与孙中山关系分析 人际关系形成与发展的原因是很复杂的,“相互间的吸引力程度是人际关系的主要特征。”[11]邹鲁与孙中山之间的关系的发展主要受相似律和互补律的影响。 相似律指交往双方,若意识到彼此在个人特性方面具有相似处,则容易相互吸引,建立起人际关系,而且两者越相似,则越能相互吸引,产生亲密感。态度、信仰、政治思想观念等是相似律发生的最主要因素。[43]领导与服从并不能使两个人的关系长久和深入,邹鲁和孙中山主要是在个人文化背景、政治思想观点上存在相似性,促使二人共进退。两个人都是从小生活在广东,该地历史上战争频发,反抗斗争四起,相似的地理环境,使二人从小受到相似的文化熏陶,革命思想浓厚。也影响了二人今后的政治思想观点,由狭隘的民族主义到坚决反对帝国主义,二人的政治思想观念相似,为人际关系的发展打下了思想基础。 邹鲁是孙中山的忠实追随者,后期还是出现了准分手阶段,这又是为什么呢?应该是相似律的反面――两人的不相似性在起作用,包括受教育程度、性格等因素。孙中山从小学习西方文化,受西方文化环境影响较深,心胸开阔,思想开放,敢于冒险,敢于牺牲当前利益,谋求长远利益,是一位典型的革命功利主义者,他深知为达到自己的革命目标应采取怎样的策略手腕。[44]而邹鲁从小受传统教育影响较深,较为保守,落后。最终导致二人分手。 互补律即一方所具有的品质和行为正好可以满足另一方的需要时,称为互补。孙中山与邹鲁主要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存在互补性。人的需要以及需要的发展是建立和推动人际关系发展的心理动力。孙中山需要邹鲁成为其革命协作者和宣传助手,命邹鲁编辑《民国杂志》,撰写对内对外电文,办国立广东大学宣传三民主义,同时邹鲁仰慕孙中山,为孙中山效忠也是他的需要之一,也开发了自己的宣传才能,践行办大学的理想,而孙中山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予以经费等支持,这是邹鲁没有的。 总的来说,邹鲁与孙中山的关系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孙中山任命邹鲁职务由无到有,由次要到重要,体现了孙中山对邹鲁的信任度逐渐加深。邹鲁对待孙中山的任职始终尽职尽守,体现了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同时邹鲁在任职上也提出自己不同的意见,孙中山领会了邹鲁的意思,并在一定程度上迎合邹鲁的想法,似乎表现出相对亲密的朋友关系。孙中山晚年将国立广东大学校长一职授予邹鲁,协助其完成三民主义的宣传教育工作,既满足了邹鲁的办学愿望,也实现了孙中山的宣传要求,孙中山既是邹鲁的领导,又是他的“伯乐”。尽管在孙中山逝世后,邹鲁走上了另一条道路,这不是本文研究的内容,基本上邹鲁始终追随孙中山,协助其完成革命和建国事业。 [①]如邹鲁回忆录、邹鲁年谱、邹鲁全集、邹鲁先生文集、澄庐文选、邹鲁校长治校文集、邹鲁未刊稿以及相关研究都可供读者参考。 [②]笔者注:据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第19页注释中称先生(即邹鲁)加入同盟会的具体时间尚未发现有确切史料证实。目前说法有三个,即“张镜影说(1905年)”、“邹鲁说(1906年)”、“陈哲三说(1909年)”。据冯双分析,应该是1906年邹鲁加入中国同盟会。 [③]笔者注:《邹鲁年谱》里此时为二十八岁。因《邹鲁年谱》与《邹鲁回忆录》记载的邹鲁生日都为1885年正月初六,可知邹鲁回忆误或为计算方法不同导致。 [④]笔者注:关于邹鲁被任命为财政次长的日期,有三种说法:“《邹鲁年谱》(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95页):1917年9月21日孙中山任命先生为财政次长”;“《孙中山全集》(第四卷 1917~1918),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190页:1917年9月22日大元帅令,任命邹鲁为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次长”;“《邹鲁与中国革命(西元一八八五―一九二五)》(正中书局1981年一月台初版,第93页)、《孙中山全集》(第四卷 1917~1918),中华书局 1985年版,第555页,大元帅府简任人员职务姓名表:1917年9月24日孙中山任命邹鲁为代理中华民国军政府财政次长)”。 [⑤]《粤省长问题之纠纷》,长沙《大公报》1919年6月28日;《粤省长问题波折三纪》,上海《民国日报》1919年6月27日;粤省长问题似决非决,上海《民国日报》1919年7月4日;《国会议员质问军政府书》,上海《民国日报》1919年7月8日,桑兵主编,谷小水编:《各方致孙中山函电汇编》(第四卷 1919.1~1919.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407~458页。 [⑥]笔者注:展堂,即胡汉民。 [⑦]原文注:廖总办:廖仲恺。 [⑧]笔者注:该时间是记载在《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上的时间,不是函电发出时间,据《邹鲁年谱》记载为“2月中下旬”。从该函电落款“中华民国十四年二月日”,可知该函电时间是不明确的,笔者认为“2月中下旬”是相对准确的。 [⑨]笔者注:即1903年。邹鲁1885年2月20日诞生在广东省潮州府大埔县。 [⑩]笔者注:该数据据《邹鲁年谱》统计。 [11]时蓉华主编:《现代社会心理学》,第339页。 [1]桑兵:《提升孙中山研究的取径》,《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第91页。 [2]桑兵:《提升孙中山研究的取径》,《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第92页。 [3]王杰:《告别“显学”,回归本原――关于拓展孙中山研究的思考》,《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第88页。 [4]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4页。 [5]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42页。 [6]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34页。 [7]奚洁人、陈莹编著.:《简明人际关系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第59页。 [8]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53页。 [9]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53页。 [10]梅萼:《邹鲁文存》第二集《杂志论文》,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三辑》,文海出版社有限公司1988年印行。 [11]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59页;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82页。 [12]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17页。 [13]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8月第1版,第1039~1040页;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92页。 [14]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94页。 [15]桑兵主编,何文平编:《各方致孙中山函电汇编》(第三卷 1916.11~1918.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502~503页。 [16]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四卷 1917~1918),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5月第1版,第533页。 [17]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五卷 1919.1~1921.11),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4月第1版,第24页。 [18]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五卷 1919.1~1921.11),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4月第1版,第79页。 [19]白文刚,郭琦:《论孙中山的宣传思想》,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报)第23卷第4期,2008年8月,第1页。 [20]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九卷 1924.1~1924.3),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4月第1版;第98页。 [21]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84页。 [22]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95页。 [23]桑兵主编,曹天忠、敖光旭编:《各方致孙中山函电汇编》(第五卷 1923.1~1924.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 [2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七卷 1923.1~1923.6),北京:中华书局 1985年10月第1版,第24页。 [25]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50页。 [26]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八卷1923.7-1923.12),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8月第1版 2006年11月第2版,第410页。 [27]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八卷1923.7-1923.12),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8月第1版 2006年11月第2版,第484页。 [28]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03-104页。 [29]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78页,见张掖:《1924年~1925年国立中山大学派系斗争概述》,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上编第4卷,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年12月第1版,第87页。 [30]邹鲁著,国立中山大学校友社编:《邹鲁全集》(九)《澄庐文选》,台北:三民书局发行,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十月初版,第238页。 [31]邹鲁著,国立中山大学校友社编:《邹鲁全集》(九)《澄庐文选》,台北:三民书局发行,中华民国六十五年十月初版,第239页。 [32]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183页,见《国立广东大学筹备处第一次会议》,见“国立广东大学全宗”档案,全总号31,目录号1,案卷号4,藏广东省档案馆。 [33]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211页,见易汉文:《中山大学编年史(一九二四~二��四)》,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第4页。 [34]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222页,见《函聘周佛海等为争取庚子赔款委员会委员》,见“国立广东大学全宗”档案,全总号31,目录号1,案卷号4,藏广东省档案馆。 [35]冯双:《邹鲁年谱》,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年2月版,第258页,见莫耀�:《本校十年大事记》(续),见《国立中山大学九周年纪念大会日刊》,1933年11月13日。 [36]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十一卷 1924.9――1925.3),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7月第1版,第189-191页。 [37]郭道明:《孙中山教育思想初探》,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15页。 [38]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06页。 [39]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中华书局1991年8月第一版,第1821~1822页。 [40]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16页。 [41]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17页。 [42]邹鲁:《邹鲁回忆录》,北京:东方出版社2010年版,第133页。 [43]奚洁人、陈莹编著.:《简明人际关系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6月第54页。 [44]杨奎松:《“中间地带”的革命:国际大背景下看中共成功之道》,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