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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西南边疆的活动与法国人的关系
2016-6-22 17:02:06

  内容提要: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西南边疆策动过多次武装起义,为了配合这些起义孙中山与法国官方的交往频繁,力图争取法国的同情与支持。而法国政府出于现实的国家利益考虑,仅对孙中山提供了一些有限的政治避难与庇护。孙中山对法国官方的期盼是理想主义的,在实践中屡遭挫折。

  关键词:孙中山 武装起义 广西 云南 法国 清政府

  辛亥革命时期孙中山在西南边疆策动过多次武装起义,为了配合这些起义孙中山在幕后与列强进行过广泛的接触。由于地处西南边陲的广西云南与当时的法属印度支那接壤,因此孙中山与法国官方的交往十分频繁而又显得至关重要。法国学者巴士蒂的论文《论孙中山与法国政界的关系》(收入《孙中山和他的时代》中华书局1989年版、《孙中山与世界》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对此课题做了最初的探索,但是他没能看到法国陆军部的档案,对于法国政府的分析有一定欠缺,而且讨论孙中山交往的范围是全方位的。本文主要依据2006年出版的《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中公布的法国外交部、陆军部档案,重构这段人们知之不多的历史,并试图从中得出一些历史启示。

  (一)

  1900年3月,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在筹备惠州起义期间曾于在东京走访法国驻日公使阿尔芒(Francois Jules Harmand),提出援助武器及派遣军事顾问的请求。1901年1月4日孙中山在东京再次会晤阿尔芒,为重组起义军提出类似要求。阿尔芒建议孙中山可与法属印度支那总督韬美或法国驻广州领事联系。3月25日孙中山又访问法国使馆,递交了题为《我们的计划与目标》的英文意见书。此件由阿尔芒译成法文,于5月30日送交法国外交部政务司。要点如下:

  我们的计划与目标:

  (一)在中国南方消灭满洲皇朝;

  (二)在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及福建成立共和政府;……

  我们认为法国是列强中唯一应该寻求其协助和支持的国家,不仅因为其政府形式可供模仿,也由于其领土紧邻,从各方面观点而言,对我方最为有利。因此,……我们谦卑地请求贵国政府慨然同意给予支持,提供达成目标所需的款项。一旦目标达成,我方为表达感谢及回馈法国,将同意给予我们的保护者以如下特权:

  (一)境内铁路、矿产之特许建筑及开矿权;

  (二)在一定期限内废除自法国殖民地陆路进入之所有货物进口税,以鼓励两国之商贸;

  (三)我方同意未来法国政府提出的任何对于双方有利之要求。[1]

  文中所说的“领土紧邻”当是指中国广西、云南与法国占领下的越南接壤。这是迄今为止所知的存放在法国外交部中最早的孙中山文献。但是这一重要的意见书并没有引起法国政府的回应,可能是认为孙中山革命力量尚不成气候,与之谈判还为时过早。

  1902年12月法国驻日公使阿尔芒密函通知法国新任印度支那总督博,告知孙中山访问河内的消息以及孙中山本人的详细情况。结果由总督办公室主任阿杜安出面数次接待了孙中山,孙中山当时向法国人陈述的目标是建立“华南联邦共和国”[2]。5月孙中山在同法国驻香港领事馆代办和印度支那总督府一高级官员会谈之后,曾来到河内,“要求让供应广西造反的武器和装备在东京(即河内――引者注)通过。他没有得到他所希望的接待,”因为当时博先生认为,“能给此人的全部帮助就是保护他的生命,这对他已经是够重要的帮助了。”[3]博先生在1903年1月给殖民部的报告中认为应该拒绝孙中山的军火穿越边境要求,以此改善与清政府的关系,同时应该拒绝清政府拘捕孙中山的要求,否则“势将引起秘密会党对我们安逸和解的仇恨,他们会将目前正用于推翻满清的力量转而对付我们。”[4]

  同年夏孙中山去了暹罗的曼谷,7月折回西贡住了一段日子,后赴日本与美国。11月28日法国印度支那总督博先生转给布瓦索纳先生的一份报告,提请注意孙逸仙“在东京湾、交趾支那和暹罗湾小住的情况,指出他为了在殖民地方面给自己寻求道义上和物质上的支持所作的试探,因为他没有这种支持便不可能在南部中国完成任何政治行动”,博先生还指出如果法方支持孙的那些计划是不妥的。同年12月31日,布瓦索纳先生在第122号函件中也向外交部提到了孙逸仙曾在曼谷逗留的情况,提到他同尹可洪建立关系,以争取尹的帮助,准备在云南举行暴动的情况。尹是一个受法国保护的中国人。”[5]

  1905年1月孙中山到达英国伦敦。1月下旬赴德国柏林、法国巴黎进行革命活动。法国外交部官员拉法埃罗2月9日报告说:“一月前抵达伦敦的中国革命党人、改革运动的著名领袖已来巴黎作短期逗留。我们知道这位有名望的煽动者在中国南方诸省中拥有赫赫权势,以及他如何三次试图在这些省份发动起义(1895、1900、1903年)。目前广西的暴动便是在他的领导下,由他的党提供基金,由他的拥护者们进行的。广西的暴动两年来使官兵受困、束手无策。”接着拉法埃罗简短陈述了孙中山在会谈时发表的声明:“1.废除满洲人的外族皇朝。 2.在中国南方建立一个联邦国家,包括广东、广西、贵州和湖南四省。 3.仿照欧洲模式,借鉴日本倒幕运动以来完成的业绩,改革中国的制度。”孙逸仙认为华南各省的联邦共和国“应采用与美利坚合众国相仿的共和形式。但开始必须是军事独裁,即由‘军政府’维持秩序和保证中央机构的正常运转。然后,这个政府才有可能将它的一部分权力分配给每个县里的文职人员,那时才是‘国民政府’时期。最后,在约十五年后,居民的国民教育已相当圆满,他们自己已能与政府合作,那时将取消军事政权,各个县将接受某种政体,并组成联邦。那将是‘国民政府’的最后阶段。”[6]这可能是孙中山军政、训政、宪政政治设计对外国官员的最早宣示。孙中山还向法国人介绍了他的革命方略,首先在时机成熟时在广西“作建立革命政府的第一次尝试,然后向广东进发并夺取广州。”接着“在福建和湖北边界上进行牵制打击,迫使这两个省的巡抚作出妥协,”承认华南联邦政府的存在。”[7]孙逸仙深信,只有实现他的计划才能使中国问题得到满意的解决。他指出:“中央政府没有能力维持秩序,在全国各个地方持续出现的骚乱将同过去一样,导致未来的外国干涉和中国的重新被瓜分。由于南方共和国的建立,满清政府将不得不修正它的统治方式,以保住对其他各省的权力。”鉴于未来的华南共和国将同它的邻邦印度支那保持关系,孙逸仙认为他首先必须请求法国的帮助。因为英国控制下的香港地方太小,离广州太近,广州当局很容易得知购买和运送武器弹药的情况,军火一运进中国就被截下,而且“两广总督的打手们也确实曾多次暗杀或绑架过改革派的知名人士。”“相反,广阔的印度支那边界和广州湾海港却为广西叛乱者提供了安全秘密地引进军需品的良好基地。”[8]法方承认“孙逸仙和革命党人的改革运动代表了中国问题中的重要因素。”[9]孙中山“这位革命领袖曾十分仔细地研究过各种不同问题”[10]。

  同年5月18日孙中山在伦敦、柏林活动后又来到巴黎,与法国外交人员进行了第二次谈话。他首先向法方介绍了国内的革命形势,“承认广西暴动正处于低潮”,不过“目前的暂时平静是由于下了特殊命令;当形势变得更为有利的时候,革命运动将带着新的活力东山再起。”在会谈中希望获得法国的援款,以取代日本人拒绝给予他的那些款额。作为交换,孙中山声称:“广西、云南各省的老百姓实在是很仇视法国人的。我们能很容易地使我们的人明白应该如何重视同你们的友谊,迅速地把这种敌对思想改变成对你们的政策和工商业的最大利益大有裨益的好感。”[11]

  (二)

  1905年8月孙中山在日本成立同盟会。10月孙中山自日本专程经西贡,赶往法国马赛、巴黎。11日途径上海时,法军情报人员布加卑登上停泊在吴淞的轮船,假装偶遇孙中山,并与之进行了秘密会见。布加卑暗示法国政府最终将支持中国革命运动,孙中山同意派员偕同法国军官,前后凡三人,在华南诸省实地调查,收集情报。

  1905年11月1日法国驻华公使吕班在北京致外交部长先生的信函中报告了所谓“煽动者孙逸仙”的情况。吕班说:“此人近几年来在中国各省煽动反王朝骚乱,为此目的,他一直设法依靠外国列强。由于遭到中国警察局追捕,此人只得不断地在一切具有双重条件的领土上寻找避身之地:既靠近他想进行活动的地区,又执行着外国司法权力,该权力能保护他不致受到他的本国威胁。”吕班知道英国政府要求孙中山离开香港、日本政府力劝孙中山离开日本,孙中山在离开日本途径香港时与布加卑(Boucabeille)上尉进行了会谈,布加卑“已与好些孙逸仙的同党联系,……中国政府对此事也并非一无所知。”吕班的意见是“我们与孙逸仙搅在一起毫无好处。”[12]

  布加卑上尉是法国陆军部情报处招募的工作人员。事实上这个情报机构是法国驻华公使馆武官Grand―prey上校在20世纪初申请建立的,每年补助经费5000法郎。1903年11月布里索・德马耶(Brissaud Desmailler)接任法国驻华公使馆武官后,这个机构又运作了近两年。1905年3月底法国陆军部长贝尔托决定建立一个更完善的、完全独立于武官管辖之外的情报服务处,7月布加卑上尉被任命为该处处长,[13]该机构的组织工作直到次年10月中旬刚刚完成。

  根据法国驻华公使给外交部长的《中国的帮会与中国情报处》文件披露,1905年布加卑上尉受命组织和领导中国情报处,他打算同革命党人接触并利用他们的通讯网络取得法国需要的情报。同年9月至12月,“他已开始同孙逸仙接触,并同他合伙采取一个尚未明确的措施。”1906年法国方面给布加卑少校下达了一些限制性指令,劝诫他须特别谨慎。但在这些信函到达之前,布加卑在7月间派出了克劳代尔、瓦德卡、欧吉罗等好几名中国占领军的上尉巡回华中华南,同各革命中心取得联系,扩大了情报处的规模。但由于非华人谍报人员很容易被中国政府发现与监视,因此法国军方第二局、外交部、两任驻华公使毕盛与巴思德一再警告过布加卑。[14]

  1906年7月欧吉罗即奥琪尔上尉途径武昌时在日知会领导人刘静庵陪同下在美国基督教布道团圣公会建立的学校中进行讲演,主题是法国大革命,并乘机进行反清宣传。[15]与此前后瓦德卡上尉在长江流域工作,在华中各省草创了几个组织不完整、不完善的情报站。克劳代尔上尉则专门走访广东广西。[16]

  1906年上半年孙中山给了法国方面一封十分重要的私人信件,内容包括“未来的中国革命的政治概况”、“宪法”、“我们的对外政策”三大部分,完整地、全面地、准确地介绍了同盟会的主要政纲与方略。同年7月5日法国陆军部中国情报处处长致陆军部长的6月总报告中有该信件的译文。法国陆军部中国情报处处长报告说,当时孙中山“把他建立一个自治国家的愿望局限在中国的南方,所以他称自己的纲领既是“反皇朝的”,又是“分离主义的”。很可能孙中山是出于革命力量不够强大的现实考虑,仍将革命的范围限制在华南,但他进行暴力革命推翻封建专制,建立民主共和的政治倾向并无改变。为了知己知彼的工作需要,孙中山还在驻天津的法国陆军部中国情报处处长身边安放了自己的译员。[17]

  法国方面与孙中山的联系引起了清政府的高度关注和极度不安。经过了几次直接间接的交涉后,法国方面权衡利弊得失,终于在1906年10月撤销了这个在华的陆军情报处。

  (三)

  1907年3月4日,由于日本政府的驱赶,孙中山从横滨去越南河内,就近策划西南地区的反清武装起义。12月2日同盟会在镇南关发动武装起义。起义爆发前,法方给广西东兴清军官兵垫付过作为被拖欠军饷的预支款,并事先向两广总督通报了革命党可能在镇南关起义的情报,对方“不愿相信”。为了截断起义军各方面的补给,法方逮捕一个在越南老街走私武器的欧洲人,先后驱逐过一些企图从越南芒街或海防运进武器装备、地图、旗帜、伪币的革命党人。从1907年12月份起,法方又在安世逮捕了60名“叛乱分子”,逐步逮捕和拘禁撤退到东京湾的七百多名(一说1000名)革命党人,直到次年6月底这些人尚在扣押之中。1908年5月云南河口起义期间,黄兴、黎仲实均遭老街法国警方的扣留。黄兴还被遣送新加坡。

  此外,法方还在与清政府洽谈为弹压在法国领土上的叛乱分子“可以采用的切实可行的诉讼程序问题”等等。[18]总之在镇南关起义前后,法国实际上是站在清政府一边,它的所作所为对孙中山革命党是大为不利的。孙中山本人于1908年被西贡警察带上开往新加坡的船只。

  1908年春夏之交孙中山获得了主持正义的法国友人的大力支持。5月14日“法国保卫人权同盟”主席、众议员德・普雷桑塞先生致信殖民部,抗议印度支那总督作出的禁止中国人孙逸仙在法国殖民地逗留的决定,认为其惟一“罪行”就是助长了符合法国人民政治理想的种种民主期望。5月23日法国外交部收到殖民部转来的工作信,信中殖民地代理总督希望了解部里对他在这个问题上应如何答复众议员德・普雷桑塞先生的意见。[19]9月22日普雷桑塞根据同盟河内分部进一步提供的说明,再次就此事向殖民部发出第二封抗议信。[20]10月16日,法国殖民部长再次要外交部注意保卫人权同盟为革命党人孙逸仙上次在法国殖民地逗留期间遭到驱逐一事向外交部提出的抗议,同时要外交部告诉应该怎样答复德・普雷桑塞先生的看法。

  10月21日法国外交部毕盛致信殖民部长,要求驱逐孙逸仙。信中说:“我想可以提请这位众议员注意,孙逸仙已自由地多次居住印度支那,而没有遭到殖民当局的任何非难,因为殖民当局相信他在那里对我们并无不妥之处。然而,……避难者不得把避难国变成他反对那个他声称在与之作斗争的政府的政治或军事活动的基地。……避难者如违背上述准则,他将受到的惟一制裁便是丧失避难权,也就是说行政上的驱逐。如此看来,我们对孙逸仙采取的措施是有充分道理的。这个革命党人远不满足于他在我领土上能够得到的人身安全,他不断地往来于日本、香港、河内、西贡和新加坡之间,与以他为当然领袖的那个党继续不断地保持密切联系,并且借助于他在英国和法国殖民地上享有的慷慨庇护,不断地、千方百计地攻击中国的主权,尤其是给中国南方的叛乱分子运送武器弹药、派出代表和破坏分子。1907年12月使广西边境沾染鲜血的骚乱(攻克南关要塞)和1908年5月的云南骚乱(攻克河口)全都出自这个煽动者的阴谋诡计。我殖民地被叛乱者们用作了出发点,或者军需基地。孙逸仙前几次在我殖民地上公然居留时,利用印度支那总督政府的宽宏大量,巧妙地秘密隐居河内而长期不为这个首都的警察局所知,这些曾导致中国政府在北京、广州、云南和巴黎作出过一次次最紧急抗议,……中国政府对孙逸仙和他的信奉者们提出的要求并不只是驱逐,而是由法国和中国之间签订的条约规定了的、纯粹的引渡,因为这个国家提出他们犯有普通刑事罪。在这一点上,我部已极其明确地告诉中国当局,诸如此类的任何引渡,不管是对孙逸仙,还是对他的信奉者,都是不能允许的。……有鉴如此,我认为对于这位政治避难者……,印度支那总督政府并没有表现出毫无意义的冷酷无情,在关于这个中国人的问题上,总督已经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国际公法规则,而驱逐此人,只是他对中国尽了一项最起码的义务。”[21]毕盛的意见就是法国政府的意见,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点:首先法国是民主国家,不会允许引渡任何政治避难者;其次恪守中立,包括孙中山在内的所有政治避难者均不得将法国及其殖民地“变成他反对那个他声称在与之作斗争的政府的政治或军事活动的基地。”在清政府的一再抗议下,1908年1月24日孙中山被法越当局驱逐出境,去了新加坡。

  (四)

  孙中山的革命事业是以法国、美国革命为蓝本的。他建立共和的政治理想从根本上说与法国的政治理念并无两样。这一点法国保卫人权联盟等非官方机构、人士看得很清楚,他们认为中国“革命运动将导致在我东京边境北部建立一个南部中国的共和国,这个共和国是法兰西慷慨精神的女儿,它将为我们的资本和企业大敞门户!”[22]但是法国政府为何对孙中山只提供一点点有限的政治避难、庇护权呢?因为决定法国政府与孙中山打交道的基点与出发点是现实的国家利益,而不是理想主义。

  1906年10月15日法国驻华公使巴思德致信外交部长说:“改革主义分子,不管他们眼下对外国人有多么温柔体贴,我担心,他们在民族观念上,比当前这个软弱而无威望的政府更加强硬。如果他们真的取得了政权,他们一方面将乐于借用外国人的文明和活动方式中的许多东西,一方面会更加有力得多地对外国人进行战斗。”[23]次日法国驻华公使馆武官布里索・德马耶给法国陆军部长的信中也认为:“印度支那总督和我们驻北京的代表不希望赞助革命运动,……他们认为:在我们的家门口兴起一个强国,其危险大于好处。同时他们也明白,革命的首脑们为实现其宏大目标,将不得不表现出比现政府更加排外的和更彻底的民族主义的精神。”[24]这两个法国的官方人士不约而同地得出结论,革命党目前对洋人相对缓和的姿态是暂时的策略性的,一旦真的掌握政权,其对外态度出于民众的压力,必将转为强硬。这种分析大体上是正确的,也是符合逻辑的。

  更棘手的是,一旦孙中山领导的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在中国取得胜利,将不可避免地在与中国接壤的法属印度支那引起连锁反应,这对继续维持在那里殖民统治是大为不利的。法国政府方面当然不愿意看到这一天。1908年5月云南河口起义时,法国驻云南蒙自代理领事罗氏(Ulysse Reau)致信香港领事将此称为“目前的骚乱”,“已经给我们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应“尽快结束”[25]。6月30日法国外交部政治和商务司亚洲处给外交部长的一份题为《中国南方的骚乱和法国的要求》的工作参考材料摘要说:“如果我们不考虑任何法律问题,支持革命党人,那么,我们给予他们的支持很可能便会回过头来反对我们,在东京湾的百姓中传播危险的动乱。东京湾的百姓已经感受到这个震动整个中国的运动的深沉反响。”《参考材料》强调:“革命党人不是交战者……叛乱在南方三省广东、广西、云南(攻占广州、东镇、东兴、镇南关和河口)曾取得过短暂的成功,但是由于缺乏一致性、财源、武器和我方的任何帮助,迄今它还没有取得胜利。再者,我们也不应对革命党人的倾向抱有幻想,他们是明确地反对皇朝、反对洋人的。革命党的最初几个声明便具有这方面的特点。但是,为了保住我们宽厚的中立和老百姓的中立,他们只表示出对满清皇朝的仇恨,放过了洋人和民众,并且在报界和学生的宣传下产生的有点矫揉造作的民族感情中寻求支撑点。……再者,我们也只能同中国的合法政府进行交往。……没有容许革命党人把我们的领土用作行动基地和避难所。另一方面,我们也从来没有因为中国再三的坚决要求而引渡过革命党人,……除此之处,我们满足了中国的一切要求。我们阻止在我领土上结成团伙,解除在我领土上的革命党人和避难者的武装,把他们逮捕和拘禁起来,我们还对武器、军火走私者封锁海陆边界,在沿芒街到海防的海岸线上,我们坚持派出一个巡洋舰队加以警戒,我们把了解到的一切可疑活动的情况告诉边界官员,最后,我们还禁止孙逸仙踏上印度支那土地和驱逐叛乱分子的头目,甚至包括在河内的革命派串通的奸商。这种种措施,且不说因它们而导致的高昴费用,使我国完全赞同革命的中国移民感到不满,并引起了人权同盟的声明和社会主义者报刊如《人道报》的攻击。”[26]

  1909年1月4日经过与清政府的谈判,双方签订了《法中协定》,内容如下:

  第一款,法国当局一旦得知革命者和叛乱分子在印度支那境内进行旨在损害中国治安的集会和集结,当积极采取行动驱散这些集会和集结。……

  第二款,法国当局将禁止和严厉镇压在印度支那通过报界或其他出版方式进行的任何反皇朝的或革命的宣传。其主要肇事人将被驱逐出境或按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律规章予以追究查办。……

  第三款,所有正在或将在法国领土上往来的武装的叛乱分子或武装的叛乱团伙将被解除武装和加以拘禁。拘禁期限由法国政府决定,并由它预先通知中国政府。期满后,被拘禁者将被驱逐出境。……

  第四款,任何曾在中国陆上和海上犯有抢劫案的个人,或触犯普通刑事法的个人,如情况属实,则将按照1886年4月25日公约第十七款规定,经履行引渡手续后,引渡和送交中国当局。……

  第五款,如图谋不轨者从事秘密运送武器弹药活动,两国的边境当局均应采取积极和严肃的措施,以阻止这种走私和军需供应。[27]

  这一《法中协定》对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继无法在日本、香港驻足后,孙中山在与中国接壤的越南也不能自由居住处了,于是他只好远游欧洲,为革命筹集款项。

  1909年11月10日法国驻华公使报告外交部长:孙逸仙“这个人虽然在一定时间里还曾得到过许许多多他的南方同胞的好感,……有些成功的可能,我仍然觉得同他保持关系是不谨慎的。正如博先生所十分清楚的,我们不仅有可能投入一场结局未卜的冒险,而且,首先是让我们的对手们占了便宜,而我们自己却一点儿好处也得不到。”[28]在这里法国公使的语言是很清楚的,他承认孙中山得到过许许多多南方同胞的好感,而且也有些成功的可能,但对于法国政府来说首先是要让自己得到好处,而不是白白让对手占了便宜。因此其结论必定是为某个人(确切说是孙中山)所牵累“是毫无益处的”。

  1900年孙中山与法国打交道伊始就断言:“法国是列强中唯一应该寻求其协助和支持的国家,不仅因为其政府形式可供模仿,也由于其领土紧邻,从各方面观点而言,对我方最为有利。”[29]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孙中山又认为在美、法、德、俄、日、英这与中国最有关系的六大国中,民主共和制的“美、法二国,则当表同情革命者也”[30]。从学理而论,孙中山的推论是对的,但是20世纪前十年他与法国官方交往的实践表明这是错的。问题是在屡遭挫折的事实面前,孙中山为什么还要如此津津乐道、孜孜以求,不断谋求争取包括法国在内的列强的同情与支持呢?这只能归结于他领导的革命力量不够强大,实力不足必然底气不足,不够自信。而在近代国际政治中,毕竟是靠实力说话的。

  [1]《孙文选集》中,第123―124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参见【法】巴士蒂:《论孙中山与法国政界的关系》,《孙中山与世界》第337-33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3]法国驻华公使吕班致外交部长先生函(1905年11月1日),《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4]转引自《辛亥革命史丛刊》第六辑,第233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5]《法国驻暹罗公使马士理致外交部长》(1908年12月10日),《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13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6]《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7]《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4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8]《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5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9]《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0]《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5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1]《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7-8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2]《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3]参见【法】巴士蒂:《论孙中山与法国政界的关系》,《孙中山与世界》第342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4]《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337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5]《法国驻汉口领事喇伯第致法国驻华大使》(1907年2月25日),《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51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6]参见《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308-30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7]《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307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8]参见《中国南方的骚乱和法国的要求》(1908年6月30日),《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114-115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19]《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98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0]参见【法】巴士蒂:《论孙中山与法国政界的关系》,《孙中山与世界》第343页,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21]《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130-131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2]《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332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3]《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47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4]《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332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5]转引自《辛亥革命史丛刊》第四辑,第237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26]《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114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7]《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143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8]《辛亥革命史资料新编》第七卷,第159-160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29]《孙文选集》中,第123―124页。

  [30]《孙中山全集》第六卷,第244-245页,中华书局1981年版。

作者:邵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