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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城市安全运营
2012-1-12 14: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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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5特大火灾事故、7.23动车追尾事故、9.27地铁追尾事故……
  
  一串串的数字,记录着种种城市安全问题。在目睹了接二连三的城市安全事故后,今年“两会”,城市安全运营仍是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最为关心的焦点。
  
  今年“两会”,市人大代表孙洪林准备递交“关于建议市政府制定《上海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议案”,建议立法保障住宅消防安全。市政协委员朱树英则已提交了一份名为《建议推行存量房屋主体结构“定期体检”制度》的提案。
  
  大到整座城市,小到每户人家,老百姓能够住得安心、行得放心、城市生活无消防隐患是代表、委员们共同的心愿。
  
  消防安全
  
  堵住的消防通道让代表、委员“堵心”
  
  狭窄的空间内,几辆自行车横七竖八地摆放着,而各种陈旧的老式家具在墙角堆得近乎有两米高,挡住了大半个窗口。这是市人大代表裴蓁向记者展示的一张照片,照片里阳光无法照进的昏暗区域便是浦东芳华路478弄自行车库。从照片中不难看出,车库的消防通道已经被堵,成了堆砌各种杂物的角落。
  
  杂物“堵”住的不仅仅是消防通道,还有“两会”代表、委员的心。在今年裴蓁代表准备递交的书面意见“关于排除堵塞消防通道隐患的建议”中,他在书面意见中特别标识出:“整改请回复原位置比对照片,否则一概不满意。”语气显得很严厉。
  
  裴蓁告诉记者,此前他曾深入社区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有些居住小区、单位为节约保安配备费用,封闭正门以外的其他通道门;有的大门甚至铁锁已经锈烂,难以开启;有的则设置旋转门,车辆根本无法出入;有的更擅自将出入口改为停车场所,只知收费,不问安全;还有的在门外密集设置各式铁杆,在封堵外来车辆停放的同时,封闭了自身的消防通道。
  
  其实,除了“堵”上的消防通道外,让代表、委员们揪心的还有形同虚设的消防器材检查。市人大代表许丽萍就对消防产品的“合格性”提出质疑。她说,本市目前部分消防产品在外地生产,致使上海质检部门对这部分产品难监督、难管理。“不知道这些消防产品出厂时质量如何保障,更担心一旦发生火灾,缺少质量监督的这些产品会不会根本就无法使用?”
  
  建议制定“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要有效预防和减少居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有强制性的规定。”“两会”期间,孙洪林准备递交“关于建议市政府制定《上海市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议案”,建议立法保障住宅消防安全。
  
  早在2004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就联合发布了《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但孙洪林指出:“由于文件仅是两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公众知晓率低且执行不到位,缺乏有力的推手。”因此,他建议将居民住宅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上升到政府规章的立法层次。
  
  孙洪林指出,目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约定,甚至用合同约定排除法定职责。因此,规定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是居民小区安全的直接管理和维护者,对居民小区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物业企业真能肩负起住宅消防安全的重任吗?许丽萍代表的答案依然很担忧。她指出,在一些老小区内,物业公司里只有为数不多的两三个人,也不具备消防安全的专业知识,显然消防安全的重担他们“扛不起”。
  
  政府部门主导提升市民自救能力
  
  城市安全始终是代表委员们最为关心的话题,市人大代表徐晓青早早就准备了“充分做好社会动员,培养市民自救能力”的发言稿。
  
  徐晓青告诉记者:“借鉴国外经验,要重视地方政府部门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实际作用。”徐晓青对记者解释,发生各种事故以后,政府部门应该有着多重角色转换,不仅是“救助者”,还是“组织者”,更是信息等的“传递者”。他说:“救助过程中,一定要有政府部门的身影,还必须要让百姓听到政府部门的声音。”
  
  徐晓青认为政府主导的最终目的是提升每一个市民的自救能力。“要让每一个市民明白,在遇到紧急状况的时候自己该做什么,当个人不能应对时,则及时向政府部门求助。”
  
  住房安全
  
  老公房等建筑应建立主体结构定期体检
  
  2011年12月5日,茅台路600弄小区28号六楼一户人家发生惨剧,阳台突然坍塌,一老太随之一起坠落身亡。经检测,这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房屋主体工程结构质量缺陷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
  
  据有关部门统计,本市一些商品住宅存量房屋因长期使用已存在主体结构的质量隐患。“这是城市安全运行一个严重的危险信号。”市政协委员朱树英对此忧心忡忡。这些“健康”存疑的房屋有些楼体沉降不稳定,存在局部或全部坍塌隐患,有些房屋结构部位渗漏及墙体结构出现中空造成墙面脱落。对于高层居民楼而言,电梯就是其最“致命”病由。据统计,上海市高层建筑使用超过15年以上的电梯占沪上电梯总数的1/4。2006年至2011年,上海共发生各类电梯事故18起,造成15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仅2011年就发生电梯事故5起,死亡6人。
  
  “如同人需要定期体检一样,为了保证城市运行安全和存量房屋的安全使用,对存量房屋应建立‘定期体检’制度。房屋使用到了规定年限应当进行体检并查明影响健康的原因,应当由专门‘医生’对症开出药方,对体检发现的主体结构缺陷应当及时进行大修,解决质量缺陷,存在必须‘开刀’才能解决的缺陷必须进行确保主体结构的加固处理。”朱树英委员为此在今年“两会”提交了一份名为《建议推行存量房屋主体结构“定期体检”制度》的提案。
  
  他介绍说,原先房屋主管部门对公有房屋有定期大修的统一规定。由于住房制度的改变,目前本市大部分存量房屋的性质属于由业主购买的商品房,或者是已出售的原属公有房屋的商品房。目前,本市对此既无在规定使用年限届满前对主体结构质量的统一检查制度,也没有定期检查以及发现问题后的强制大修制度。所以,他建议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医生”进行全市存量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缺陷普查,制定存量房屋大修期限届满时的强制检测制度。对于发现的主体结构质量缺陷问题,视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改建或重建。
  
  同时,市政府还应当制定专门政策,规定房屋结构使用年限已达10年或者15年的缺陷申报制度,接受主体结构工程强制检测,以尽早了解本市存量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产生严重后果。对于反映问题集中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及时听取业主意见,组织实施维修或者改建工程,重点要关注居民小区电梯更新及房屋大修、外墙改建等工程。
  
  针对新通过的《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本市应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保证该条例在存量房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也能得到充分实施。但朱树英也坦言,对于解决本市存量商品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缺陷,这个条例的相关规定还
  
  厉明市人大代表
  
  今年是我当市人大代表第十个年头了,也是本届人大开的最后一次大会了。踏进会场,我突然感觉时间过得好快啊!看到主席台上高悬的国徽,我的内心升起一股热流,生发出一种难言的感动。十年来勤勉履职、积极建言,深恐辜负“人民代表”的神圣称号,唯留意犹未尽的遗憾。
  
  游闽键市政协委员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首先要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并通过文化的形式展现出来。文化的多元化不能离开这个根本,否则就是文化的迷失与公众的迷茫。很多中华文化的美德在过去几十年中被抛弃、遗忘,需要我们反思,重新把它提出来,从幼儿教育开始,树立中华文明的文化价值观。
  
  常清市政协委员
  
  “一个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我认为更可怕的是政府机构明明听到了人民的声音,却充耳不闻。微博“上海发布”从单纯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变成与市民信息互动的平台,并由此带动各大行政机构转变工作作风甚至工作方式。这就是它“一夜爆红”的原因。
  
  叶扬生旁听市民代表
  
  这是我第一次作为市民代表旁听“两会”,内心非常激动。我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工作生活19年,经历了上海的高速发展,也经历了自己从就业到创业的艰辛历程。我将认真学习“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新一轮经济发展纲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陈黄超旁听市民代表
  
  我出生在上世纪90年代,在旁听市民代表中应该算是年纪比较轻的。我第一次走进“两会”,感到“灰常”兴奋,同时也感到“鸭梨”很大。虽然没有提案的权利,但我很想把我们大学生、“90后”的心声带进“两会”。
  
  季华明旁听市民代表
  
  作为原南汇区人大代表,现在的市人大旁听市民,角色的转换让我既欣喜,又光荣。我想通过市民代表这个身份把社区居民的心声传递给市领导以及市人大代表,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缺乏针对性,所以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必要及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对条文进行解释、补充并将条文细化,保证该条例在存量房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方面也能得到充分体现,使法规在存量房屋领域也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高龄存量房的健康问题也牵动着长宁区政协委员万文志的心。他建议本市应建立房屋定期检查制度,如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每5年一次必须安全评估。对使用满一定年限(如20年或30年)的居住建筑要进行首次安全评估;以后每10年作一次安全评估。对老旧住宅进行安全检查、评估时,要对住宅房屋的地基基础、墙体结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栏杆、扶手、阳台、附属广告牌等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还应对周边环境同时进行考察、评估。
  
  另外,应明确房屋建筑所有权人未按规定对房屋建筑委托进行安全鉴定的,以及有关方面未按照规定对老旧建筑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进行安全评估、鉴定的,所应承担的责任。通过建立房屋建筑隐患、问题警示制度,对检查、评估中发现有房屋安全隐患的,物业公司应敦促住户整改并报告业委会和房管部门;拒不整改的,应由有关方面依据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予以查处。
  
  交通安全
  
  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涌现“风险警报”
  
  去年9月27日,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发生追尾事故。此后,同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短短6天之内竟有5条地铁线路出现8次故障。
  
  地铁屡屡出问题,市政协委员王逢祥认为,主要是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强、设备的可靠系数不够高、运营的安全管理不完善。王逢祥指出,自1994年12月12日一号线全线建成开通以来,17年间上海已建成11条轨交线。但随着轨交的高速发展,它也渐渐成了一位顽疾缠身的慢性病人,故障高发,事故频频。
  
  “过快的是轨道交通发展速度,与之相对应的管理能力却未能相匹配。”许丽萍代表认为,在各种地铁事故处理面前,应该不断评估轨交建设能力、运行管理能力之间的相适应程度,关键要把握一个“度的平衡”。未来发展过程中,上海要继续扩建轨交线路,必将面临“挖得更深”、“风险更大”等因素。许丽萍指出,由于上海地势偏低,土质松软且地下水源丰富,地铁建设“风险系数更高,难度系数更大”。
  
  为能更安全地建设轨交,确保上海地下空间的安全运营,许丽萍提出,今后轨交建设必须特别注意线路附近的“环境敏感区”,包括一些多流沙的地势区域、多居民住宅区域,防止轨交站点在建设中发生塌陷,或导致附近住宅沉降等问题的发生。
  
  另外,许丽萍表示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开始注意“零换乘”站点的安全问题。在提供乘客方便出行的同时,实现“零换乘”的前提基础必须是安全。许丽萍说:“不倡导多线零换乘,规划要科学、超前。”
  
  有必要建立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安全评估体系
  
  市政协委员王逢祥建议,作为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营效率的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关系到成千上万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上海应建立一套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的安全评估与认证体系,政府主管单位集中安全、质量、科技、生产等管理部门成立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安全评估体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织权威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权威机构,进行安全评估相应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
  
  目前,国外的通行惯例是由第三方监督公司每年或两年进行评估,涉及安全运行、管理、隐患等方面,而国内往往只在工程完工验收时检验,运行中的安全监管尚处空白。市政协委员马驰认为,对于涉及到公共安全的大型设施,应当建立强制评估机制。因为很多安全问题是在运行期间才暴露出来的,国家要制定和完善对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的监督和评估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把强制评估机制写进《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市政协委员袁光耀则表示,应尽快建立上海轨道交通设施寿命周期管理的标准体系,开展对轨道交通设施寿命周期内阶段性的状况评估工作,研究制订符合上海情况的对土建结构、专业设备的具体评价标准和方法,并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丁孙莹 陈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