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在民革中央领导下,上海民革在思想宣传、党员教育、参政党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和成绩;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市委会要求,努力工作、踏实苦干、积极创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全面总结上海民革思想宣传工作,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组织和个人的模范带动作用,推动上海民革思想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一批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如下: 一、表彰名称 民革上海市委会2017-2021年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民革上海市委会2017-2021年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突出典型示范作用。 三、评选范围和数量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区委会,各直属委员会、总支部、支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民革组织党员、专职干部。共评选出1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 四、评选标准 先进集体:五年来,在民革思想宣传、党员教育、参政党理论研究等工作中发挥组织引领作用,思想建设有显著成效,树立了参政党的良好形象。2017-2021年间组织内如有党员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该组织不列入参评范围。 先进个人:五年来,在民革思想宣传、党员教育、参政党理论研究等工作中甘于奉献、敢于担当,作出突出贡献与业绩的民革组织分管领导、专职干部和党员。2017-2021年间个人如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列入参评范围。 五、评选程序 (一)9月上旬:向各区委会,各直属委员会、总支部、支部下发通知。 (二)10月15日之前: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 1、先进集体由各区委会,各直属委员会、总支部、支部进行自荐。各组织需对照评选标准,填写先进集体自荐表。 2、先进个人由各区委会,各直属委员会、总支部、支部根据党员人数进行推荐:党员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组织可推荐1人,201—400人的组织可推荐2人,401至600人的组织可推荐3人,601-800人的组织可推荐4人,800人以上的组织可推荐5人。各推荐单位需对照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填写先进个人推荐表。 (三)10月下旬:民革上海市委会宣传部将组织市委会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对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名单将报民革上海市委会主委会议审定。 (四)市委会将于年底择时统一安排表彰。 附件一:民革上海市委会2017-2021年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自荐表 附件二:民革上海市委会2017-2021年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