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别提案5:关于打造都市特色农业品牌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1-18

一、背景情况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打造都市特色农业品牌,对于促进上海都市农业的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二、问题及分析

上海打造都市特色农业品牌有着靠近消费市场的核心优势,消费市场容量大且高端需求旺盛,生产者可以选择种植高品质、货架期短、不耐运输的品种,产品直销率高,自身留存利润比例大。但是都市特色农业品牌建设中也存在一些劣势,具体如下:

(一)土地规模小且气候条件不良

在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背景下,上海可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的一般耕地面积逐渐减少。例如,上海市西瓜生产面积从2013年的18.68万亩次下降到2022年的4.14万亩次,减少了近80%。上海冬春季节低温寡照,存在明显的梅雨季节,夏秋高温高湿,温差小,台风多发,因此绿色认证率不高,栽培技术相对复杂。

(二)科技人员和农民培训效果欠佳

现阶段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针对合作社技术员和农民的农民田间学校,缺乏持续性、系统性和理论联系实践的现场教学。大多数只停留在专家开讲座和到各个示范点现场观摩的阶段,对于技术水平的提升有限。

(三)缺乏都市农业品牌专用品种

都市农业品牌专用品种一般要求高品质,但高品质品种需要长时间的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和持续的品种改进,而且栽培面积很小,种植风险高,商业育种公司缺乏选育动机。因此生产上大流通品种占比仍然很大,造成上海农产品市场一方面容易受到外地优势产区农产品的冲击,另一方面亟需的高品质地产农产品却很匮乏。

(四)品牌建设主体单位单一

部分区负责品牌建设和技术支撑的主体为区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而农业品牌的创建涉及很多政策和市场方面的内容,作为公益一类专业技术事业单位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既无政策制定权,又不能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

三、具体建议

(一)构建协同高效工作机制

都市特色农业品牌的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委要加快构建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制订系统化推进打造都市特色农业品牌的一揽子政策,着力点主要在政策支持、品种选育、农民培训、市场开发和营销推广等方面。譬如,政策上适度开放水稻与园艺作物复种,允许部分绿肥茬口改种园艺作物;鼓励利用非耕地发展营养液栽培、基质栽培或者果树盛土式根域限制栽培等新型设施农业。

(二)项目资金倾斜支持

试点成立时间跨度大、周期长的品牌培育基金,对都市特色农业品牌培育进行长期支持。现阶段上海市科技兴农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区级补贴资金和区科委项目,对申请者是都市特色农业品牌所依托经营主体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三)优化品牌建设主体

优化农业农村委、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和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各自职能。农业农村委从全局上协调统筹品牌建设,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提供品种、技术以及培训服务,经营主体负责品牌的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因此要格外重视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在品牌建设中的依托作用。同时应注意避免连续多年在大而不强的经营主体上消耗过多资源,聚焦扶持符合种植业规律的经营主体,其主要特点是经营者同时是技术能人。

(四)完善支持服务机制

加快探索建设集品种选育、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于一体的新组织、新机制,以更好地服务农业品牌的建设。鼓励公立育种机构选育都市农业品牌专用品种,并持续进行品种更新和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构建起都市农业品牌的品种护城河。可试点开设农民田间学校长期现场培训班,招收对象包括农民、合作社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从事农业意愿的新农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充分发挥个人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