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别提案3:关于完善家庭医生制度,推进本市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1-18
一、背景情况
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目标任务的分级诊疗制度,以期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合理规范就医秩序。
上海自2011年启动构建家庭医生制度以来,已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分级诊疗建设夯实了基础。2023年5月,上海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提升本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明确“强化分级诊疗、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要求。
二、问题及分析
(一)家庭医生转诊的“三个优先”权利优势不明显
市政府已有相关文件提出,要有效落实二、三级医院号源分配向社区倾斜、市级医院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建立转诊工作责任制,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的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但在实际操作中,随着各类挂号预约方式的逐渐普及,没有签约的居民也可以享受到这些服务,签约居民转诊机制无明显优势。同时,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提及的可以优先预约上级医院各类检查和转诊的“绿色通道”,在实际情况中签约的重点人群也往往未享受此照顾。
(二)家庭医生提供社区居民的服务内容不足
目前家庭医生不仅其工作负荷与资源存在一定不匹配,在服务内容上对于健康或亚健康人群提供的签约服务针对性也不强,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的个性化签约服务不足,使得签约服务对于这部分人群缺乏吸引力。
(三)家庭医生签约率有待提升
目前重点人群的签约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而年轻人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的知晓率也较低。
三、具体建议
(一)有效落实家庭医生转诊过程中可以给患者获得的优先权利,进而让居民首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愿意去“基层首诊”,实现更有效的分级诊疗。二、三级医院科室划分较细,在转诊过程中,家庭医生往往难以精准转诊。所以在落实“三个优先”的基础上,对于上述情况可由家庭医生粗略转诊到上级医院后,由上级医院的对应部门再进行细分,做到便捷、精准地转诊与分诊。
(二)进一步建立和加强统一、完善的反馈机制,加强上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家庭医生之间的双向信息互联互通。解决区、市内转诊操作平台的多样性导致的信息不完善、就诊反馈机制不统一的问题,让家庭医生可以更好查阅转诊进程,快速确认患者是否已挂号转诊,了解患者的转诊结果。
(三)探索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家庭医生的转诊权和签约病人的诚信进行监督管理。通过监督约束制度,一方面可以监督医生是否滥用手中绿色通道的转诊权利,另一方面也防止患者预约后爽约,占用浪费公共医疗资源。
(四)充分借助目前不断成熟的技术手段,辅助家庭医生开展工作。比如,利用AI大模型机器人问答助理,面向签约居民提供疾病自查、智能导诊等院前便民服务;日常也可转发科普宣传、保健知识等。探索家庭医生提供增值收费服务的可能。相比于普惠化基本家庭医生服务,可以尝试更加个性的有偿增值服务。
(五)在落实重点人群应签尽签、推进企事业单位、校园等社区人群签约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利用更具有影响力传播平台,比如短视频平台等;或者更具有信任互动的线下场合,如居委社团、亲子或老年文化等活动中,组织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开展联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