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提案5:关于加快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助力实现上海“双碳”目标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23-01-10
一、背景情况
中共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了我国的“双碳”目标,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并且从碳排放双控、能源革命、健全碳市场、提升碳汇能力等方面做了具体部署。节能减排作为实现碳达峰的最主要途径,节能服务产业也应成为 “双碳”工作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由于高污染高能耗的工厂已逐渐迁出上海,工业领域占比逐渐减小,而建筑领域能耗占比逐渐增大,因此上海更适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减排。2022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到“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持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需求侧管理,积极推广‘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另外,上海市还出台《上海市工业节能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扶持办法》《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对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实行奖励和税收减免扶持等。
二、问题及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由节能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节能需求提供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资金筹措、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行管理等的全过程一条龙节能服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具有专业性强、节能效率高、市场化导向明确等诸多优势,在节能服务类型中占比高达一半。但当前上海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服务业过程中还是面临诸多问题,制约了行业发展。
(一)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不健全
如在能效测评、能耗标识、能源审计等方面,还没有系统的、相互配套的管理制度,缺乏能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难以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督监管,从而使得许多业主只会把资金投入到自己的主营业务中,而不是投入到节能改造项目中。
(二)合同风险较大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效一般短则3-4年,长则超过10年,这个过程涉及能源价格调整、极端气候、自然灾害以及疫情影响等因素,使得项目未来风险不可预计,造成服务公司不敢多投入,从而也制约节能产业发展。
(三)相关企业融资困难
建筑节能改造涉及多技术运用,初期投入大、项目周期长,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由于初期回报率低,在银行看来风险很大,授信额度有限,因此,融资难成为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严重的制约因素。
三、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上海应充分发挥浦东新区立法试点的优势,以及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示范区的契机,抓紧健全节能各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条例,明确节能目标,规范合同。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如增加能耗限额标准,逐步制定适合不同领域的节能服务行业的技术标准、节能量审计标准,特别应建立强制性能效标准并加大节能服务行业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二)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推广第三方保险机制
节能项目实施效果的不确定性是节能服务产业无法回避的问题,希望尽快提供详细规范的合同格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考虑设立专门的仲裁机构处理相关争议纠纷,健全纠纷解决机制。作为保险改革试点,可以推出针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三方保险机构,试点开展节能量的保险,一方面针对一些不可抗力情况作出保障,另一方面也对客户违约的情况提供保障。
(三)设立节能服务专项基金,合理利用碳市场等市场化机制
上海要打造国际金融中心,而其中绿色金融的发展应具有更大比重,可设立节能服务专项基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财政拨款和贷款贴息,银行对于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发放贷款利率低、时限长的绿色贷款。进一步完善节能服务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助推绿色金融落地。同时,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则。加快制定国家节能量交易相关规范,鼓励节能服务作为碳市场开发的新产品,将节能量换算成碳配额在碳市场中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