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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案多人少矛盾……政协委员聚焦两院报告“法治关键词”

发布时间: 2024-01-25

来源: 上海法治报

“作为学校来说,我们一直是‘两院’工作的受益者。”

“我建议基层要发挥治理作用,减少部分案件到法院起诉阶段,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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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分组讨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两院”报告中传递的上海法治建设的成效获得委员们大力点赞。

而从成绩出发,如何让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卓有成效?“案多人少”的老大难问题还能否有破题的可能?这些问题也引发了委员的热议。

未成年人保护卓有成效

建议法治进校园形式更多元、互动更强

市政协委员、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校长吴蓉瑾说,看到两院的报告中都分别提到未成年人保护的部分,还是很欣喜的。“‘两院’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等方面都做了很多工作。”吴蓉瑾介绍,以她所在的学校为例,上海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每个学期都会到学校来开设“法治讲堂”,黄浦区法院、检察院也与学校积极互动。

吴蓉瑾委员

上海高院在报告中提到,“将实施性侵等特定人员名单纳入从业禁止数据库,供教育机构查询识别,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在吴蓉瑾看来,这项上海在全国率先探索的工作非常好。“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黄浦检察院防侵害的‘向阳花’课程,非常实用有意义。”

“在体谅两院工作的辛劳之余,我们还是期盼互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机会多一点。”吴蓉瑾坦言,“未来能不能考虑借助法治副校长这一平台,让青少年普法形式更多元一些?比如让孩子们走进法院、检察院,或者是组织一些互动性的法治活动,让孩子们从小种下‘法治’的种子。”

其次,吴蓉瑾还建议,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还应该覆盖到学生家长和老师群体。她建议,能否让教育工作者也有机会走进“两院”,接受法治熏陶的同时,也提供一些法律援助。

“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开展的法治教育和引导也非常必要。”吴蓉瑾说,目前家长比较关注的防侵害、校园霸凌等问题。“尤其是校园霸凌,有些家长过于敏感,究竟怎样才是霸凌,遇到之后家长应当如何依法处理?再比如,当孩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时候,又应该怎样处理?”吴蓉瑾说,是否能够借助“两院”法治副校长这一平台,通过一些具体鲜活的案例,帮助家长学习并树立起法治意识。

司法质效成绩凸显

建议摒弃不合理指标 缓解“案多人少”

“2023年,在上海收案数量呈增长态势,案多人少矛盾凸显的情况下,我们的审判质效核心指标位于全国法院前列,检察院则有14项通报指标优于全国标准,34项激励性指标中13项全国第一,这样的成绩可以说来之不易。”

作为一名法学专家,“两院”报告里的这些数据让市政协委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很有感触。

但这份成绩单的背后,关于“案多人少”的矛盾也引发金可可关注。对此,金可可建议,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中,最好摒弃一些不必要的硬性指标,让法官和检察官回归到司法办案的主业中。“在我看来,法检工作其实并不适合过度讲究指标化治理,核心目标还是注重审判质量,把每个案件办好。”

金可可同时建议,基层也要发挥治理作用,减少部分案件到法院起诉阶段,通过分流能够让部分案件得到多元化的治理。

“我们现在都在探索诉源治理,通过这种机制,让一部分的矛盾纠纷能够化解在诉讼之前,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缓解当下‘案多人少’的矛盾。”对此,白江委员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

“而对于另一部分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案件,就要落实案件的繁简分流,并在正式庭审前充分发挥好调解机制和和解机制。”市政协委员、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高级检察官白江同时谈到,在此过程中,我们的普通公民也要学会“妥协”,互相谅解互相让步,如果能够通过和解撤案也是非常好的结果。

因“六娃会隐身”,电商卖玩偶发空盒?

建议检察公益诉讼需更多“等外”探索

“有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买葫芦娃玩偶,买的是‘六娃’,可打开包装盒发现里面什么都没有。消费者投诉到商家,得到的回复竟是——六娃是‘隐身娃’,你看不见是正常的。”在市政协社科组讨论中,童麟委员分享的这则案例引发会场一片笑声。但随后童委员的话引起大家的深思:“我们检察机关能不能对这一类可能涉及虚构的消费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对于市检察院报告显示的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3236件,童麟表示赞许,同时指出,如今我们生活中有一个特殊的领域就是网络空间,其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也比较普遍,比如电子消费领域的商家侵权等,像这类领域是不是也能成为我们公益诉讼的一个重点?童麟还提到邵楠委员今年对上海地铁公厕(此前报道:上海地铁里找厕所难不难?这位委员半年“走”了8条线路递交提案)设置不合理现象的深入调研和提案:“地铁也是乘客买票消费的,可是在有的站上厕所,乘客得先出站再进站,变成了二次消费。像这类问题,如果运营方迟迟不去解决,我们检察机关是不是也可以提起消费类公益诉讼呢?”

图源网络

“近年来上海各级检察机关围绕上海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在公益诉讼的广度、精度上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反响。”蒋浩委员也称赞了市检察院报告中的公益诉讼成绩。她同时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关注公益诉讼的社会效益,提高公益诉讼的示范力和影响力,更多关注老年人权益、平台责任、新业态劳动权益等领域。

朱章海委员同时向两院提出了社会治理方面的建议。他说:“我们委员做了很多基层治理方面的调研,在此过程中,两院是不是能再靠前一步?特别是一些基层邻里矛盾、物业纠纷、社区环境等,是基层治理中最让居委头痛的问题。两院或能靠前一步,和城管、公安等执法力量进一步衔接,多做一些化解工作?”

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点赞

破产重整助推企业涅槃重生

“过去一年,两院在上海法治建设过程中做了非常大的贡献。其中高院工作报告在‘坚持服务大局,能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章中讲到,发挥破产审判‘及时出清’和‘重整救治’功能,我觉得讲得非常好。”

在今天上午的分组讨论中,白江为“两院报告”中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举措现场点赞。

“有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陷入困境,当进入破产界限,在合理时间内无法自救,而被申请进入法院破产程序时,因为此时涉及到企业自身的利益、企业的债权人、股东和职工的利益,还关系到所在的社区的利益等,这时候对这些困难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白江委员

在白江看来,及时出清和重整救治就是很好的措施。白江也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法院的这一项工作,“银行等企业债权人、企业的股东、管理层、职工等相关主体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要多方合作、努力推进重整救治。”

结合服务保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白江还关注到了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问题,“中小投资者正是我们普通的千家万户,在金融市场里面,只有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保护,他们才会更加愿意投资,唯有此,资本市场才会不断发展和兴盛繁荣。”

建议强化法院“一件事”服务

募集“执行志愿者”

“请翻到上海高院报告第15页。”张金泉委员称赞了报告中“针对小微企业涉诉后银行不敢放贷的情况,主动联系9个金融机构建立‘涉诉信息澄清机制’……”这项举措。这也让他想起一则建议:“ 因为我是一名律师,在申请法院调查令的时候,要跑比如说房产、工商等等部门。那法院有没有一个整合的资源,把法院调查令的‘ 一件事 ’ 服务做好?”

沈慧琴委员读了上海高院报告中的办案数据后,用“惊人”一词来形容法官们的工作强度:“现在法院案多人少,确实忙的不得了。尤其是有的官司已经打好了,但没有时间去执行,那么这些如何去解决?”沈慧琴指出,对于有的当事人来说,一个案子胜诉,本来可以让他的人生、家庭或公司都“松口气”,可如果他的胜诉权益一直拖着无法兑现,等于又把他给拖累了。沈委员建议,可否探讨由法院建立一个“执行志愿者平台”,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社会的力量,发动志愿者去帮助胜诉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