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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民幸福指数纳入政府考核指标
2011年01月21日

  市政协委员朱建国建议:率先以上海市民的城市幸福指数替代单一的GDP评价指标,把市民群众赞成不赞成、喜欢不喜欢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并作为考核市区两级政府工作的重要指标。
  “上海具备率先编制和发布城市幸福指数的有利条件。”朱建国表示,从上海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看,这些年来,以人为本的理念已经深深渗透到上海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特别是经过这次世博的经验和洗礼,上海处处体现出对人、人的幸福的深切关怀。可以这么说,全体市民的幸福追求已经成为上海城市发展的核心要素。
  同时,他认为,上海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先行区,是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前沿阵地,是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和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点城市,理应走在全国前面。
  “上海城市幸福指数的指标体系,应由三级指标构成。如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工作环境、城市创新能力、城市生活质量、城市市民素质等方面可视为一级指标。”朱建国列举了编制发布上海城市幸福指数的关键环节,比如“及时消除地铁客流不断上升的安全隐患”、“加快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打破户籍,平等就业等方面的瓶颈”等。
  他表示,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认真做好物价、医疗、住房、教育、养老在内的五大民生工程。评价者中既要包括党政领导、境外在沪工作人士,更要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等,以充分保障指数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
  为了体现幸福指数的客观性、公正性,他建议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独立运行,也可由政协牵头、会同上海社会科学院有关专业力量,组建非常设性编制小组。
  朱建国说,上海城市幸福指数一经编制和发布,必须每年定期通过大众传媒进行发布。事前,参与指数标志的机构要对相关信息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事中,有关部门要对指数发布后,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做好相关预案;事后,发布机构要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质疑做好合理的解释工作。(摘自1月21日《联合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