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协调、督办机关政务和综合性日常事务。
2、负责草拟市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负责市委会议的组织、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
4、负责对外联络及民革内部的联系工作,协助市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市委各部门有关工作。
5、负责制定机关各项管理制度。
6、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人事、财务工作。
7、负责后勤保障、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办公信息化工作。
8、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来信来访工作。
9、起草市委领导讲话稿。
10、承办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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