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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政府应有被“围观”的自信

2013-02-04

来源:新华网

  盘点2012年的网络热词,“围观改变中国”必有一席之地。2013年的上海“两会”现场,代表委员们也喜欢引用“围观”一词。他们认为,“围观”是公众催促政府提高行政透明度的一种方式,政府理当对公众需求有所回应。

  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在关于政府自身改革的表述中明确表示要着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决策机制,让政府工作置于全方位监督之下。代表委员们指出,政府必须提升被“围观”的自信,他们也在议案、提案和书面意见中提出了建议。   

  市政协委员吕红兵前几天在起草一份建议,内容和政府工作报告所提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令他意外的是,根据公开资料,从2009年起,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3份与此有关的文件,但完整文件在网络上遍寻无踪,“这些难道不是应当公开的信息吗?”于是,他只能向“中国上海”官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于2008年,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被视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保障。吕红兵说:“政府主动公开了很多信息,但是公民最关心的那部分,公开力度还不够。”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主动公开的补充;然而,现实中很多申请信息公开的尝试并不顺利。

  “两会”上,民革上海市委提交提案,提议改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案指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包括普通市民、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商业机构、公司法人等,他们的关注点从城市管理、社会福利、拆迁补偿等逐步向政府财政收支预决算明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薪资收入等扩展。

  “最为公民关注的信息,很多不在条例明确规定公开的范围。公民申请信息公开,也经常被以‘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理由驳回,也有政府部门互相推诿,不给明确答复。”市政协委员邱华云说,“在信息公开问题上,政府的自由解释权太大。‘三安全一稳定’经常被用作驳回信息公开申请的理由,但其界定范围很不清楚,往往由行政机关主观认定,很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制定客观标准。”

  民革提案指出,政府应当遵照高效便民的原则,畅通受理途径。对于部门间推诿扯皮的现象,邱华云提议各级政府设立统一的申请受理办公室,“一门式”接单,再派发承办部门,免得申请人四处奔走。

  上海已经开通了2500多个政务微博。对于政务微博的功能,市政协委员高小玫有系统的研究。她在政协大会发言时指出,政务微博是政府提高行政效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重要途径。“微博具有强大的社会传播和动员能力,它的低门槛、开放性、互动性,放大了个人参与公共事务的能量,让‘围观’成为不容忽视的力量。”高小玫表示,在今天的执政环境下,政务微博在满足公民知情权,实现公民有序参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高小玫建议政务微博进一步发挥“意见”功能,倾听并回应民情。“保持微博评论、转发功能的开启,接受民众对政务的评判;重视以长微博、私信形式反映的建设性、投诉性意见,网上与线下协同,对具有事实依据、实名、普遍性的意见及时予以回复和处理。”

  开通政务微博,必定要承受压力。高小玫的建议是,政府调整上网心态和姿态,保持基本的平等意识、基本的诚意、责任的担当;避免俯视,也拒绝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