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媒体聚焦 > 稿件

[新民晚报]两会话题|上不去、看不远、没做实等问题仍存,如何进一步夯实“法治长三角”?

2020-01-19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江跃中 方翔 潘高峰

  “2018年5月,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签署协议,提出打造‘法治建设区域协同样板区’。在此前后,三省一市的人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也纷纷采取行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之内,签署合作协议,就推进长三角的法治建设一体化献谋献策、群策群力。这些举措,愿景美好,令人振奋。”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中,民革上海市委认为,到目前为止,“法治长三角”的建设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上不去”“看不远”“没做实”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区域一体化,建议铸造“规则共同体”,进一步夯实“法治长三角”。

  民革上海市委经调研发现,长三角地区执法缺乏联动而形成“执法洼地”,司法规则不同导致同案不同判等,这些规则体系不统一、碎片化所带来的问题,虽然并不严重,却也不能忽视。“推进长三角的区域一体化,是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为此,民革上海市委提出了几条加强这方面建设的对策。

  首先是启动顶层设计,确定“法治长三角”的战略规划,解决“上不去”的问题。建议三省一市尽快组建“法治长三角”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设计规划“法治长三角”的未来蓝图与行动方案,并与各地的“十四五”规划对接,把顶层设计落地。顶层规划的重点是尽快实现各地立法的一体化。

  其次是树立引领价值,明确“法治长三角”的示范方向,解决“看不远”的问题。“法治长三角”要神形兼备,不仅要实现规则体系的透明、一致、公平、有效,还要有先进的价值理念和现代文明主张。建议在顶层设计中,明确“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打造高质高量的法治化生态环境”为“法治长三角”的引领价值观,以此为“法治长三角”的示范方向。

  最后是规划步调步骤,聚焦“法治长三角”的工作重点,解决“没做实”的问题。作为长久之计的“长三角一体化”工作必须循序渐进。在现阶段,建议对接国家的“长江大保护”战略,从环境资源保护的统一立法、联合执法、跨域司法、共同守法开始,重点突破,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率先实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实质性一体化,并逐步把相关工作经验复制到其他法治一体化建设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