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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新闻]中国幼教行业的欠账十年都还不清?这位委员有话说

2018-01-25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彭薇

  

  “当前幼托需求强烈,公共服务不足已成民生短板。”今天,李国华代表民革上海市委作大会发言时直入主题。他说,满足民生需求,构筑完整幼托公共服务体系,事关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也是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过程中须直面的挑战。

  

  张海峰摄影

  公共幼托已成明显短板

  民革市委去年成立专项课题组,向本市家庭回收250份有效问卷,走访幼托点,访谈相关部门及人员。调研中发现,现有幼托公共服务与家庭育儿需求尚有较大差距,社会现状并不尽如人意。

  不少家庭普遍反映,家庭精力有限,社会机构又不足。调查显示,隔代养育比例高达79.14%,与之形成反差的是,由专业幼托机构照顾的幼儿仅1.6%。仅9%女性愿意生育二胎,不愿生二孩的最主要理由是“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幼儿”,占70.59%。20年来,本市公立托儿所逐年减少,目前仅余托儿所21家。而企业办托困难重重,尽管市总工会提供专项补贴,但企业要获得教育、消防、卫生等部门行政审批,难以达标。再加上监管机制缺位,对学前教育尤其是0-3岁幼托机构存在监管盲区,不少民办学前机构在工商、民政注册,后续无人监管。

  “有教育学者说,中国幼教行业的欠账十年都还不清。”李国华说,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仅规定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0-3岁阶段的托育机构仍被排除在公共服务体系之外。本市情况也是如此,“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主要投入建设3-6岁幼儿园阶段的学前教育。从法律层面看,《教育法》涵盖的四个阶段中,唯有学前教育没有专门立法。可见,在我国初步构建的覆盖全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0-3岁的公共幼托教育已成明显短板。

  他指出,目前幼托机构的评教标准存在空白点,评教机构缺失。学前教育质量有国家评价标准,但目前可查的仅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关于《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认证要求》的立项书,具体标准还未出台。市教委于2008年率先颁布了《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但该指标仍以幼儿园自评为主,无第三方评价机构,且指南并不涵盖0-3岁幼托机构。

  0-3岁不妨纳入学前教育体系

  李国华说,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幼托机构普遍采取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模式,做到标准明晰、过程全纳。比如美国,幼托机构形式多样,包括小型私人托儿所、家庭式托儿所、由雇主出资的托儿所、教会附属学前班和托儿所、父母合作式托儿所等。它们的监督体系完整,政府、幼儿教育协会、家长负责监督,还有专门的认证标准等给予评价。英国以保育学校、儿童游戏小组、托儿所等为主要形式,明确监管主体为政府、国家教育标准办公室,并确立全国统一的学前教育课程框架和评价标准体系。

  如何完善本市公共服务体系?他建议,由政府主导办托育,确定部门管托育,多元参与评托育。“各国都是从义务教育不断向终身教育延伸,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上海基本建立了覆盖3-6岁的学前教育体系,可以继续延伸至0至3岁阶段,将一体化完整幼托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无论公私办托都应“去盈利化”,突出“公益性”。

  他认为,完善幼托公共服务体系,应确立一个部门为主、相关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构建幼托一体协同监管机制。这样,可制订统一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教师任职资格和年度审核制度,落实长效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管主体。同时,考虑企业办托的特殊性,也可制订适合企业情况的相应规范。

  幼托机构办得好不好,评价权应交给社会。李国华说,可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确定专门评价机构,建立行业质量标准,多种主体共同参与,推动奖惩结合的机制。同时考虑给予育儿家庭部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