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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网]全面二孩背景下,能否将幼儿托育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2018-01-24

来源:新闻网 作者:潘高峰 方翔 江跃中

  去年以来,连续发生的虐童事件让幼儿托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全面“二孩”背景下,社会托育机构严重不足,企业自愿办托又困难重重,如何弥补“生”与“养”之间的鸿沟?今年两会上,民革上海市委建议将幼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市政协委员高向东也认为,幼儿托育既要放低门槛、多元参与;也要加强监管,守牢底线。

  

  图说:全面“二孩”背景下,社会托育机构严重不足。杨建正摄

  30万幼儿有托育需求

  今年两会召开前,民革上海市委作了关于幼托服务的调研,结果显示,在上海隔代养育的比例达79.14%,仅9%的女性愿意生育二胎,不愿生二孩的最主要理由是“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幼儿”,占比70.59%。调研还显示,由专业幼托机构照顾的幼儿仅为1.6%。近20年来公立托儿所逐年减少,上海现有集体性质托儿所仅能服务2693名3岁以下的幼童。但实际的需求有多少呢?据同样关注这一问题的市政协委员高向东了解,目前上海有托育需求的幼儿多达30万。

  催生大量非正规机构

  “供需矛盾突出,反而催生更多的非正规托育机构。”高向东委员发现,这些非正规机构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使本市整个托育市场呈现“阳光下难存,暗地里开花”的尴尬局面。尤其是从业人员队伍专业性低、职业培训制度不健全,一些机构报备人员与实际人员不符。“即使是真正持证的从业人员,对其评价也仅注重‘三证’的审核管理,而对幼儿照护最需要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养的评价机制缺失,更缺乏对职业生涯的诚信管理。这也是导致一系列虐童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

  公共供给不足成短板

  “幼托的供给不足,已经形成民生短板。”民革上海市委认为,这是因为幼儿托育从规划、立法到评价,都缺少制度安排。

  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仅规定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0-3岁阶段的托育机构未纳入其中。本市也是如此,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主要投入建设3-6岁幼儿园阶段的学前教育。从法律层面看,《教育法》涵盖的四个阶段中,唯学前教育没有专门立法。

  将幼儿托育纳入体系

  民革上海市委认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本市基本建立了覆盖3-6岁的学前教育体系,应当继续延伸至0-3岁阶段,将一体化完整幼托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无论公私办托均应“去盈利化”突出“公益性”。

  高向东建议,要加大公共托育机构的建设,为社会提供一种成熟的运作管理模式。比如鼓励企事业单位、园区、楼宇建设托育点。在师资力量的培养上,高向东建议短期内可通过上海开放大学,开设“育婴”相关专业的学历教育,吸引年轻人员进入托育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