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志军:关于多渠道强化市民利益相关者意识,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难题的建议

2017-01-17

  就目前的技术能力而言,焚烧处理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的最佳方式;而要保证焚烧时的安全、节能,不产生二次污染,就必须对于焚烧处置的垃圾事先实行严格的分类。上海近年来在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情况依然十分严峻。

  1、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步履维艰。虽然有关各方近年来作出了极大的努力,实施了包括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制度在内的各种举措,但是垃圾分类和减量不仅远未成为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习惯,甚至还不能说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2、主要是因为分类工作跟不上,所以就处理方式来看,填埋仍然是最主要的处置方式,焚烧处理只占3成左右。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2015年,上海共产生生活垃圾789.87万吨(日均21640吨),其中焚烧处理250万吨(占31.65%),直接填埋处理305.2万吨(38.64%),综合处理34万吨(4.3%),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31.5万吨(3.99%),分类厨余资源化利用73.84万吨(9.35%),其余为采取其他处理方式和运输损耗部分。

  3、在此背景下,新建焚烧处置能力可能会被放空。近年来上海加大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力度,在焚烧设施方面,现有焚烧厂8座(江桥、金山、老港一期、奉贤、松江、崇明、御桥、黎明)、随着新的大型焚烧厂的建设,到“十三五”末上海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达到19000吨/日,应该能够满足处置需求。但是,如果垃圾分类工作跟不上,这些新建能力将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影响上海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开展的最大和最直接原因是广大市民(包括境内的企事业和其他类型的单位)在垃圾处置问题上普遍缺乏利益相关者的意识。而这种情况的长期持续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密切关系: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上海从一开始总体上采取的就是在分散清运的基础上由市一级层面集中至远郊地区处理的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缺点是自家的垃圾不在自己附近处理,使得作为生活垃圾产生者的市民很少关注垃圾的去处,难以产生利益相关者的意识。人们常说日本东京等地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其实那些地方之所以做得好是因为它们实行了“谁家的垃圾谁处理”的原则。东京都中心城区23个区,加起来面积不及上海宝山区大,其中17个区设有自己的垃圾焚化处理厂,总数多达21家。垃圾处理的本地化有助于促使市民自觉注意垃圾减量和严格实施垃圾分类。上海的垃圾处理设施不仅数量少,而且集中建在远郊地区。对于中心城区的单位和居民来说,他们很难意识到实行垃圾分类、减量与个人健康之间的紧密关联。因为缺乏利益相关者的意识,难以产生自觉行动和相互监督。

  其次,已有的宣传教育工作不能充分打动人。或许是因为担心影响城市形象进而影响对外开放,以及担心引起社会恐慌,有关方面对于包括垃圾围城问题在内的城市环境污染状况相关信息的发布存在很大顾虑,提供的信息不够详实,尤其是缺乏与疾病、健康关联的数据或者分析。此外,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广大市民不知道也不那么关注在垃圾处置方面政府每年要花费多少钱,也不觉得这些钱都是来自他们自己的口袋。这也使得他们难以产生利益相关意识。

  由此,建议:从全面提升和强化市民(含单位)的利益相关意识入手,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目前的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

  1、以区为单位,实行垃圾输出地区向垃圾输入、处置地区付费的制度。该项费用不仅包括实际处置成本,还应该包括生态环境补偿费用以及带有某种程度惩罚性的费用;费用额度交由输出、输入双方协商确定,定期调整。

  2、分区核算并且公布包括环境补偿在内的年度生活垃圾处置总费用,在此基础上,探讨让个人和单位排出者支出(或者加大支出)部分费用的可行方法。

  3、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和详实的数据,向广大市民宣传垃圾减量、分类与个人疾病健康之间的关系,让他们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同时改进关键词,在“垃圾减量”、“垃圾分类”之外,增加“垃圾降湿”,以帮助降低焚烧处置过程中的能源消耗。

  4、选择合适的地区和单位建造小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实行自家的垃圾在自家处理,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一是选择合适的地块,在新建大型居住区时,在土地出让之前就先建造专供本地区使用的小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然后再进行土地出让。二是选择人员数量较多的大型单位,建造小型垃圾焚烧设施。

  5、学习国际上的先进经验,选择合适的垃圾焚烧厂,在其附近建造温水游泳池等公益设施,向市民展示,只要实行严格的垃圾分类,垃圾焚烧处置不仅不会对环境和市民健康生活带来任何不良影响,还可以变废为宝,为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