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钧: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基层社会党组织的领导和治理法治化建设的若干建议

2017-01-16

  随着上海的五个中心的建设和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作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党建和法制化建设,更显得十分重要,这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人们幸福指数的关键抓手。

  1、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

  动力问题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创新动力源不足,一是随着基层招商引资职能取消,经济发展职能弱化,过去GDP考核激励模式的终结,逐渐与经济利益脱钩,基层公务员收入相对减少,时有懒政惰政情况发生;二是基层干部上升渠道有限,部分基层干部感觉希望渺茫,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三是目前推行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实施办法存在缺陷,没有给基层干部带来实质性的实惠,没有发挥激励作用。

  2、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

  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对依法办事都有了更深理解和认识,在具体社会治理过程中,也确实能够把依法办事作为行动自觉和行为准则本。但是与十八提出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面对重大事件节点为了维稳,在解决缠访闹访的老上访户时依然采取“老办法”、“土方子”解决,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治理的能力不足。

  3、法治社区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市委“6+1”文件明确提出“强化法治保障,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大力推进法治社区建设,但是对法治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普遍缺乏足够的认识,法治社区建设推进缓慢,法治社区建设缺乏整体规划,普法宣传形式缺乏创新,法治社区工作内容还不够丰富,措施不到位,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备,使一些工作处于被动局面,主动为群众法律服务意识淡薄,当居民发生纠纷或权益受到侵犯时,社区往往会因为人力不足、业务水平不够等原因,无法第一时间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4、引导社区居民参与自治、共治活力不足

  在现代社会,实现了国家管制和市民社会自治的有机结合,是社会治理方式的重大转变和完善,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自治、共治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途径之一。2015年街道机构“6+2”模式改革中,首次将社区居民自治职能单列,设置了社区自治办公室,提出推进居民自治,激发社区基层活力的要求。但是由于目前政社尚未完全分开,缺乏有效推进社区居民自治路径的情况下,政府、市场、社会主体参与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的意愿并不高,居委会自治活力不足和居民主体作用发挥不足并存。从居民方面说,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缺乏实在的利益纽带,参与活动较多的局限于老年人群体、弱势群体、老城厢社区居民,中青年、白领群体等社区中坚力量尚未充分动员,导致居民自治的参与面较窄。由此,建议:

  1、建立科学合理激励考核机制

  面对基层社会领域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最终还要落实到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身上,充分调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的积极性,建立科学合理激励考评机制,是推动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法制化的重要因素。

  一是完善考评机制将工作绩效与工资管理紧密挂钩,深入贯彻“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和不为乱为追责问责机制”。二是逐步提升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通过表扬、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方法,引导干部争当先进,实现自我价值,增强工作责任感、进取心和荣誉感。在政策范围内,尽可能改善干部福利待遇。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职务与职级并行管理实施细则,提升晋升待遇,并且规定退休时按照晋升后职级测算退休工资。

  2、不断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培训

  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思维是一个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制定持久、连续、可行的方案,各街道党工委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学习,不断提升各级干部运用边缘性思维、确定性思维、底线思维、群众思维、自治思维等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要不断加强对领导法治观念的培训,加深他们对法治思维的认识;并可以通过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居委”等工作载体,潜移默化地影响领导干部的法治思想,增强领导干部对法的认知,形成法治意识,提升法律修养,做到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国理政。

  3、建设法治社区,提升社区居民法治意识

  全面落实“法治中国”、“法治上海”建设要求,注重制度设计,拓展法治实践,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全面建设法治社区。一是逐步建立完善法律进社区机制。开展律师服务进社区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发挥网络服务平台优势,搭建法律服务官方平台,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常识、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难题;三是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机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探索研究矛盾纠纷化解协同机制,街道领导要参与信访接待,各类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解决,参与专题法制讲座。

  4、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居民自治、社区公治

  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治的内生动力,以进一步增强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能。加强党对群众自治的有力引领,着力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党组织书记引领群众自治的第一责任人,依托区域化党建,积极推进主动对接资源配置、共同话题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力打造多层级、多领域、多类型的开放式自治平台,以项目制召开协商议事会,找到多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促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