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上海市委会:关于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支持力度的建议

2017-01-13

  一、背景情况

  近年来,上海市政府及市农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攻关力度,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推广与产业化发展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也收到了较好效果,但由于农业总产值占全市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比重长期处于极低水平,认为农业生产对上海未来发展无足轻重的人越来越多。因此,在全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时,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并未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足够重视。

  传统的农业生产仅仅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在这方面,本地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运用的总需求始终偏低,这使得人们误以为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已经变得不再重要。然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农业产业还包括农机、化肥的分销,农产品加工等农业服务领域的内容,贯穿了农业生产整个产业链。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总需求是相当巨大的。

  同时,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城市,上海更需要向全国乃至全球输送最新的科技创新成果,而不是就地吸纳和消化这些创新成果。因此,面对全国乃至全球农业生产的巨大需求,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在上海科创中心整体建设中的重要性显而易见。

  二、问题及分析

  从现状来看,上海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在于:

  一是创新成果转化的总供给不足。不少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成果往往重视产中研究,而忽略了产后配套及应用研究,使得不少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停留在实验室水平,对农业生产的实际应用价值相对不足。同时,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农业科技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是创新成果转化不畅。转化平台的建设不够完善、成果推广队伍的建设不够有力、专业人才的引进不够充分是目前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不够顺畅的主要问题。

  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财政投入总额不足。尽管市财政设立了针对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但目前该专项资金的总额仅为2.4亿元,相较于全市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经费总支出925亿元来说,投入可以说微不足道。

  二是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资金投入结构不佳。绝大多数的资金投入都集中在农业科技的研发阶段,而中试、成果应用和产业化转移等阶段的资金投入则远远不足,造成不少科技创新成果在研发阶段停滞不前,成果转化效率较低。

  三是对于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不够。政府扶持资金仍然是当前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主要资金来源,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方面,政府尚没有太多有效举措。

  三、建议

  面对科技全球化和农业产业融合的大趋势,以传统农业产值来衡量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已不再合适。而以本地眼光来衡量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对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作用也并不适宜。事实上,只有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才能进一步提升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新格局、丰富科创中心建设新内涵、提高科创中心建设的新水平。为此,建议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重要性的认知,以“人才引进来、成果输出去”为发展方针,更加主动、积极地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

  1、优化资金投入结构,盘活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要切实加大政府财政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的投入保障力度,确保扶持资金能够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的运作机制。二是要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推动地方财政、金融机构和社会力量的资金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社会、农户相结合的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投资体系。三是要加大信贷资金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投放力度。适当放活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贷款限制,包括降低对贷款对象资产规模的要求、放宽对贷款抵押物的限制(允许以技术专利或其它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等条件。

  2、设置高效运作载体,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人才载体构建。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和涉农企业尽早培养出一支在农业领域懂科研、能推广、善经营、会运作的精英队伍。二是要加强运营载体建设。有步骤地推动专业服务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建设和改革,鼓励农业高校、科研院所、涉农企业、社会团体和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技术入股、合作研发、创办企业、有偿技术承包等方式,建立或入股各类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在知识、技术转移和资源整合方面的功能优势,增强创新成果转化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三是要加强营销载体创建。好的技术如同商品,需要营销渠道打开各类市场。为此,要将商业模式和大数据信息技术结合起来,推进以“云服务”数据平台为依托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平台的创建,最大限度地发挥数据资源的集成效应。同时,要同步建立完善的平台运行管理标准规范,确保创新成果交易的安全、及时、便捷。

  3、推进平台建设力度,增强国际合作交流。一些产业融合程度高,农业协同创新能力强的发达国家,在农业科技创新及其成果转化方面具有强大优势,如美国加州理工大学、丹麦哥本哈根大学等高校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均走在世界前列。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积极依托上海崇明生态农业科创中心、上海浦东孙桥现代农业科创中心和上海农科院都市现代农业科创中心三大科创中心平台,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明确三大中心发展定位,完善中心架构。以此为基础,尽早建立起上海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上海农业科技国际示范园区等平台,吸引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国际资源,加大国际协作与资源整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国际化应用和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