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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报]以“零容忍”态度应对食品安全问题

2017-01-19

来源:文汇报 作者:徐晶卉 刘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17年,上海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把牢食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1月18日,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集中审议《上海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今年上海两会,食品安全始终是代表委员的焦点话题之一。代表委员关注哪些焦点?又有哪些建议?

  ■引入第三方开发平台完善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

  在常住人口达2400万以上、年消费食品达1000万吨以上的上海,有数据统计显示,持有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20万至21万家左右,其中多数是中小型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

  民革上海市委一份集体提案认为,虽然全市已经建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但是平台标准、法律支撑、规范规定尚不完善,而且纳入平台的数据质量并不高。民革上海市委一份提案认为,努力提升平台数据质量势在必行。政府应加大支持和监管力度,同时建立相应的核审制度,逐步采取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开发平台的措施,鼓励第三方平台开发企业采取新技术、新手段,细化服务、提升水平,完善平台功能、提高数据质量。

  ■举报奖励程序需重构各级政府部门要各有侧重点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是一件“利器”,投诉举报依靠广泛的群众基础,往往比政府部门定期巡查更加“火眼金睛”。

  民进上海市委提交的一份集体提案指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依然有改进的空间。

  提案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均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并且要各有侧重点,各区以奖励立案查处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主;街镇以奖励发现和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地下食品生产加工窝点为主。为了调动积极性,提案建议,举报奖励程序需要重构。各级政府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时,可以采取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三类程序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有奖举报兑现的流程。

  ■借力外卖平台监管线下

  用数据库技术约束餐馆与经营者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首次将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纳入备案管理之中。市政协委员、极客娱乐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总裁陈乐对此十分赞同。不过,陈乐也提出,管理者想通过统一标准来约束餐馆与餐饮经营者,初衷虽然很好,但客观现实中大量小型餐馆基本无法达到法规确定的标准。

  陈乐认为,“轻准入、重监管”是餐饮行业发展的趋向。“不妨借力外卖平台助推线下餐饮监管。”他认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本身就具有信息搜集和管理线上食品销售者的优势,“通过确立责任主体,有利于在散乱的线上市场中‘再造一个中心’,进而实现监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建立名单禁止严重违法者一定期限内从业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建立了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犯罪者提出了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

  市人大代表马进认为,条例草案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但仍有深化的空间,且关键仍然在于执行和落实。在他看来,应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企业一旦进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就应被永久性驱逐出这个行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强化“三个严格”,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结果。对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以“零容忍”态度应对,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以此敦促食品企业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