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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建议设立市、区级“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17-01-16

来源:上海法治报 作者:胡蝶飞

  近年来,上海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力图拓展群众寻求权利救济的途径,将矛盾及时化解在诉讼之前。

  如何构建高效、专业、全面的诉前法律服务体系,有效化解纠纷?

  今年的上海“两会”上,民革上海市委递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强诉前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在市、区层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中心设立集律师、公证处、鉴定机构、调解协会、法律援助等为一体的多功能“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同时中心与相应级别法院对接,有效整合分布在各个条线的诉前调解平台。

  民革上海市委在这份提案中指出,目前的诉前咨询效率低下,法律资源浪费严重。

  “一些当事人各处重复咨询,或将法律咨询渠道变为宣泄情绪的平台。”提案同时指出,目前诉前调解公信力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大部分当事人不愿意认真对待诉前调解,而诉前调解的质量也确实有待提高。”此外,因为诉前调解不计算审限时间,部分法院无论案件是否具有调解可能性、当事人是否愿意,都要求先经过几个月的诉前调解程序,使调解沦为拖延审限的工具。这些现象都影响了调解公信力,导致诉前调解难以有效发挥实际作用。

  而诉前调查令、诉前保全等措施也因种种原因未能充分有效发挥对诉前法律服务的保障作用。

  为此,民革上海市委在提案中建议,在市、区层面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集律师、公证处、鉴定机构、调解协会、法律援助、爱心帮教、派出所、法院为一体,集诉前咨询、诉前调解、诉前调查、公证、鉴定、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身,各自安排人员定期至综合窗口,“一站式”联合协作处理纠纷。同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相应级别法院对接,有效整合目前分布在各个条线的诉前调解平台。

  提案建议,明确官方提供的诉前咨询范围(例如赡养费纠纷、家庭暴力、动迁纠纷等等),对于超出咨询范围的可建议寻求商业性咨询;建立诉前咨询信息系统,记录线上线下的咨询数据,以便统计数据得知哪些案件需求量最大,从而选择相应专业的人员提供咨询,提高效率。

  针对公信力问题,提案建议,通过定期召开案例会议、组织法律学习、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理性引导。

  建议充分发挥诉前调查令、诉前保全的积极作用,“推广闵行区、静安区法院的操作方式,在法院立案窗口安排特定人员负责开具诉前调查令”,同时扩大调查范围,并增强对拒绝配合调查行为的处罚力度。

  提案同时建议,细分纠纷类型,探索多元化快速处理机制。针对不同类型案件,集合相关部门,商讨采用不同的诉前快速处理模式,打破利用诉讼谋利的链条,在诉前消化处理部分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纠纷,减轻诉讼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