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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报]设立综合性服务窗口 重点发挥律师作用

2017-01-10

来源:青年报 作者:范彦萍

市民正在咨询法律问题。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民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需求也越来越迫切。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民革市委还将提交由张玉霞和唐一两位律师执笔的提案《关于加强诉前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该提案认为,如何构建高效、专业、全面的诉前法律服务体系,是当前法治社会建设亟需解决的研究课题。

  >>>问题

  诉前咨询效率低下致资源浪费

  张玉霞认为,导致诉前咨询效率低效较为突出的现象包括当事人各处重复咨询,或将法律咨询渠道变为宣泄情绪的平台。如在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律师会根据排班更换,有些当事人则频繁到中心,换着律师咨询重复的问题,以寻求对自己有利的回答,但实际上次告知内容的细微差别可能就会导致答复不同,进一步加重了当事人不确定心理,反而对法律失去敬畏。还有一些经济案件甚至公司负责人前往公益性法律服务窗口咨询大量公司法问题,以节省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费用,滥用了公共法律资源。

  “大部分当事人并不认可诉前调解的实际意义,认为只是增加了诉讼时间,故不愿意认真对待和耗费时间进行诉前调解。与此同时,诉前调解的质量也确实有待提高。”张玉霞分析说,此外,诉前调查令、诉前保全等措施未能有效发挥对诉前法律服务的保障作用。由于法院开具调查令时间过长、调查范围有限、无惩罚力度,且受政策影响,存在当事人利用时间差转移财产或消灭证据等情形。

  >>>建议

  设立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

  该提案建议在市区层面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即以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设立综合性法律服务窗口,重点发挥律师作用。集律师、公证处、鉴定机构、调解协会、法律援助、爱心邦交、派出所、法院为一体,集诉前咨询、诉前调解、诉前调查、公证、鉴定、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身,各自安排人员定期至综合窗口,联合协作处理纠纷。唐一建议,同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与相应级别法院对接,有效整合目前分布在各个条线的诉前调解平台。对接过程中可明确约定关于司法确认、司法鉴定等项目的操作程序。在调解不成的基础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也可对该纠纷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结案,案件在进入诉讼程序后该意见书也将作为法院判案参考内容之一。

  张玉霞则建议,诉前咨询应明确范围,建立数据系统。明确官方提供的咨询范围,应限于为基本民生类问题的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咨询,对于超出咨询范围的可建议寻求商业性咨询。为了避免争议,对于咨询范围应当制订具体的范围(例如赡养费纠纷、家庭暴力、动迁纠纷等等),以便提供咨询人员有据可依。此外,还可建立诉前咨询信息系统,记录线上线下的咨询数据。以便统计数据得知哪些案件需求量最大,从而选择相应专业的人员提供咨询,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