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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革党员谈“两院”工作报告

2017-01-19

  高小玫委员:从两个报告来看,我们对两院的工作是满意的。也可以看出,法、检的态度是认真的,此次报告还加上了议案、提案的办理结果。我认为,上海的法、检,除了履行自己的职能外,还担负着很多司法改革的任务,要为全国的司法改革“探路”,提供经验,这也是对国家的贡献。我们也对法、检有一些期望:一是上海司法有一个更高的目标和要求,让上海在司法领域也成为一个“优选地”;二是在司法领域更多的作为,尤其是在行政案件方面,要更加重视其对社会的影响,严格执法,勇于改革;三是能力建设要跟上,重视各种新类型案件多发的形势。

  翟骏代表:高院报告中提到积极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能力现代化非常好。但报告把智慧法院的内涵着重放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手段。我认为,建设智慧法院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是公正裁判。法院的公正审判来源于法官,而非技术公司。法院运用人工智能手段,可以把法官的智慧整合好、利用好、发挥好,为法官办案提供方便和辅助。但在重视投入资金、研究数据、购买服务的同时,法院更应该重视和投入的是法官专业力量和专业能力的建设,后备力量和梯队培养。尤其面对前几年骨干法官大量流失而造成的客观上专业力量的不足,法院应该研究更多切实的措施尽快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建议法院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和方案,用最短的时间提升新任法官的专业水平和审判能力。提供法官更多的专业学习和横向纵向交流的机会,开拓法官视野提升法官能力;在各法院内部、专业庭条线定期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和奖励,以营造鼓励提升裁判水平的良好氛围;制定切实措施保护法官,提高法官的职业尊荣感。

  金可可代表:关于“两院报告”我提几点建议,一是建议进一步推动司法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目前的第三方评估往往是由被评估单位委托的,为增强公信力,建议改由政法委或市人大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二是建议结合司法改革的具体目标,结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方案,推动法官、检察官入职前培训体制改革,做到专业性、实务性更强。就此,建议选派资深人士赴德国、日本或我国台湾地区作专门考察,学习其成熟、先进的“司法官研习所”培训体制。三是建议进一步探索将一些审判相关非核心事务,在更大范围内采用购买服务、外包的模式处理,以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解放出来,投入到审判事务中去。四是建议进一步探索如何减少或剥离审判人员目前所承担的一些非审判工作(比如撰写信息,过多的调研、课题工作等)。

  朱全忠委员:遇到过镇政府与老百姓发生纠纷的事情,受理的是当地法院,镇政府就没有败诉过。这不表示镇政府一点法律问题也没有,而是仍存在地方政府干涉法院审理的问题。建议涉及百姓与基层政府的诉讼案件异地审理,比如由外区法院审理。

  杨德钧委员:现在老百姓打官司成本太高,有时候一个官司光律师费就十几万。另外关于量刑问题,对有的性质的案件是不是“从轻”更好些。比如,外地老太太摆气枪摊,主观上不存在违法故意。又如“捕8个麻雀要入刑”,这个规定是怎么出来?麻雀算不算野生动物?

  臧志军委员:对于破解执行难问题的表示,提点想法。报告对去年受理的执行案件的表述很清晰,达到98.3%。这个比率很高。但历年积存的执行案件的执行情况表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