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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尽快建立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制度

2015-01-29

来源:解放日报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以来,国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各级预算管理活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市政协委员刘小兵认为,值此预算新政推行关键之际,上海理应继续积极发挥“桥头堡”作用,不仅要积极响应并适应预算管理新政,还要以此为契机,加快本市廉洁透明政府建设的进程。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是一切财政活动的基础和支柱。去年以来,预算管理改革的法律法规紧锣密鼓发布,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口,预算管理新政是构建廉洁透明政府的重要保障。

  “从浦东开发开放,到‘营改增’试点,再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无不站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为国家提供了一个个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预算管理方面,上海也要走在前面。”刘小兵认为,深化本市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首先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在财政部门主导和各部门通力配合下,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合力推进改革。

  刘小兵指出,最关键的一步,是“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完整性方面,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快和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划拨一般公共预算的进度和力度,尽快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全口径预决算制度。在科学性方面,要认真反思目前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在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和收支分类科目改革的同时,适度降低“其他”支出的比重。在准确性方面,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预算编制的预见性。

  同时,要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和加强预算的法律责任意识,“不仅预决算支出要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按项目按地区公开,而且要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刘小兵说,新预算法的宣传工作也非常重要,需在财政部门主导下积极做好,增强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